
第二天上午,警方去了江氏建材的舊倉庫。
這件事,江家還不知道。
他們忙著教我怎麼替江明珠坐牢。
中午的餐桌上擺了十二道菜,十一道是江明珠喜歡的。
唯一一道清蒸魚放在我麵前。
周嵐說:“聽說你在南方長大,應該愛吃魚。”
“我在北方長大。”
她夾菜的手僵住。
江宏達皺眉。
“一頓飯而已,非要計較?”
我沒有再解釋。
他們連我在哪裏長大都不知道,卻敢一口一個“女兒”,讓我替他們養大的孩子認罪。
江明珠的未婚夫陸淮川打來電話。
她按下免提,哭著說自己害怕。
陸淮川沉默了幾秒。
“隻要事情處理幹淨,婚禮照常。”
江明珠立刻看向我。
“姐姐,你聽見了嗎?我真的不能留下案底。”
我放下筷子。
“所以死者可以留下遺像?”
她臉色一白。
江敘猛地拍桌。
“拿了錢就閉嘴!”
“錢還沒給我。”
“簽完就給。”
“那就先把真實經過寫清楚。”
我拿出一份《事故陳述細節核對表》。
標題沒有換,內容也沒有藏。
我當著所有人的麵說:
“警察會分開詢問。我要是不知道真相,第一輪就會露餡。”
“你們每個人隻需要確認自己做過的事。這樣我背口供時,才不會把人和時間記錯。”
江宏達看完第一頁,確認這份東西隻用來教我撒謊,便同意了。
下午兩點,四個人坐進江氏集團的小會議室。
律師隻負責準備自首材料,沒有參與這場“口供練習”。
我先問江明珠:
“九點零七分撞人後,你下車了嗎?”
“下了。”
“死者還有意識嗎?”
她咬著唇。
“有。他抓住我的裙子,不肯鬆手。”
“誰把他的手掰開的?”
周嵐低聲說:“我。”
“你叫救護車了嗎?”
“沒有。”
“你做了什麼?”
她閉了閉眼。
“我擦了車門上的血,讓江敘先送明珠離開。”
我逐字記下,請她確認簽名。
隨後看向江敘。
“你換了車牌?”
“對。”
“記錄儀呢?”
“拆了。”
“儲存卡扔在哪裏?”
“濱江路的垃圾桶。”
我翻到前一頁。
“可你剛才確認,九點十一分以後,你一直陪著江明珠。”
“從現場到她住的公寓,沒有經過濱江路。”
他臉色微變。
江宏達立刻說:“卡是我拿走的。”
“放在哪裏?”
“公司辦公室。”
我繼續問:
“事故車是誰讓司機送進舊倉庫的?”
“我。”
“原保險杠呢?”
江敘不耐煩地回答:
“讓維修工拆了,切碎處理。”
“給了維修工多少錢?”
“兩萬,處理完再給十萬。”
我筆尖一頓。
沒結清的錢,是最容易撬開的口子。
四十三個問題問完,每個人都在自己確認的內容後簽了名。
他們看得很清楚。
也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
隻是他們認定,這份核對表最後會留在江家,而我為了五百萬,不敢交出去。
江宏達把正式認罪書推到我麵前。
“現在輪到你簽了。”
我沒有接筆。
會議室的時鐘正好走到下午三點。
門外傳來整齊的腳步聲。
江敘臉色一變。
“誰來了?”
我將核對表裝進文件袋,封好。
“來糾正最後一個錯誤的人。”
會議室的門被人從外麵推開。
領頭的警察出示證件。
我看著江家四張驟然失色的臉,終於笑了。
“現在,該你們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