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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暫住客想留在城裏,得先拿東西換

舊婚棺退回紅霧後,主棺裏安靜得隻剩紅衣鬼王壓著呼吸的聲音。

聞棲月把債帖折好,沒去看他嘴角的血。

“那截雲紋袖子,你見過?”

紅衣鬼王靠著棺壁,眼裏的猩紅還沒壓幹淨。

“看不清。”

“債印隻肯給你看和債有關的東西。”

“那個人站在沈觀瀾身邊,說明他碰過這筆債。”

聞棲月點頭。

“夠了。”

“至少知道該從哪兒查。”

紅衣鬼王盯著她。

“你流了血,驗出一段殘影,就隻要一句‘夠了’?”

“你想讓我怎麼說?”

“謝我?”

“我用自己的血驗自己的債。”聞棲月把債帖塞回袖中,“該謝的是你沒趁瘋病把我吃了。”

紅衣鬼王忽然笑了。

笑意剛起來,棺外便傳來“咚”的一聲。

像有人拿指節,在棺蓋上敲了一下。

接著,第二聲。

第三聲。

每一聲都比上一聲近。

無麵判官的燈影移到聞棲月身前。

“不是舊婚棺。”

“是城規在收賬。”

紅衣鬼王臉色沉下來。

“我剛給了她暫住客名分。”

“城規給名分,也要收憑。”判官道,“她不是你城裏原有的人,主棺護她一日,便欠一日等價。”

聞棲月聽明白了。

紅衣鬼王替她壓住宴千燭舊約、改了城規、燒掉迎親燈。

這些不是一句“暫住客”就能白拿的。

棺蓋被敲出第四聲時,外頭傳來女人拖長的唱腔。

“外來的客呀——”

“要麼留名,要麼留命——”

紅衣鬼王抬手。

主棺的紅紋亮起,棺外的聲音被壓低了些。

“婚棺城收暫住客,有三樣憑。”

“名字、血,或者記憶。”

聞棲月抬眼。

“留了名字,城規就認我作新娘。”

“留血,迎親燈會再亮。”

“留記憶呢?”

紅衣鬼王沒立刻答。

無麵判官先道:“城規會拿走一段與你有關的記憶,做成路引。”

“以後你再進這座城,城知道你。”

“你卻未必記得自己為什麼來過。”

聞棲月的手按在債帖上。

這三樣,沒一樣能隨便給。

紅衣鬼王看著她。

“我可以替你交。”

“你交什麼?”

“城主血。”

“然後你瘋得更厲害?”

紅衣鬼王沒否認。

聞棲月想起剛才他吐在棺底的那口血。

替她燒一排燈已經傷了他。

再替她交城規的賬,後麵查債就真隻剩她自己。

她不需要一個被她用壞的盟友。

“我自己交。”

紅衣鬼王皺眉。

“你選哪樣?”

聞棲月沒有馬上答。

她走到棺門邊,透過門縫看見紅霧裏站著一個披嫁衣的老太太。

老太太手裏提著一盞空燈。

燈芯沒有火,卻掛著一截又一截發白的紅線。

“暫住客。”老太太笑著問,“留什麼?”

聞棲月看著她。

“記憶能挑嗎?”

老太太咧開嘴。

“能挑。”

“但城不要沒用的。”

“我要留一段沒用的。”聞棲月說。

她從發間拔下銀簪。

“我十三歲那年,第一次自己畫成鎮煞符。”

“師父誇我手穩。”

“這段給你。”

紅衣鬼王眸色一變。

“那是你師父留給你的東西。”

“所以才值錢。”聞棲月說。

“但它不決定我今天怎麼活。”

她把銀簪遞出去。

老太太沒接簪。

空燈裏那截紅線,卻鑽出來纏住聞棲月的額角。

一瞬間,她眼前閃過青微觀後山。

十三歲的她蹲在石階上,捧著一張歪歪扭扭的符紙。

沈觀瀾摸了摸她的頭。

“棲月,手很穩。”

畫麵像被人從水裏撈走。

聞棲月站在原地,忽然想不起那張符畫的是什麼。

隻剩銀簪還在掌心發涼。

老太太提起空燈。

燈裏亮出一點微弱的火。

“憑收了。”

“暫住客可留三日。”

“第四日之前,拿等價的債來續。”

她轉身走進紅霧。

棺門重新合上。

紅衣鬼王沉著臉。

“你拿自己的記憶換三天?”

“不是三天。”聞棲月低頭看債帖。

“是三天查清楚,師父到底還拿我的什麼抵過債。”

無麵判官的燈影輕輕晃了一下。

“你失去的記憶,未必拿得回來。”

聞棲月抬頭。

“那就別再讓我丟第二段。”

她把債帖攤開,指著殘影裏那截雲紋袖子。

“婚棺城裏,什麼地方能留下人間道門的痕跡?”

紅衣鬼王看了她許久。

“迎親街。”

“所有進過城、遞過帖、送過聘的人,都會在燈下留一筆。”

“可那一排燈剛被我燒了。”

“燒掉的是燈。”聞棲月說,“不是寫過的債。”

她看著棺外尚未散盡的紅霧。

“明天,我要進迎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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