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說,進了詭門,撐到子時就能活。
聞棲月不知道,師父早把她的生辰、婚書、命,一並寫進了一份人間契約。
三十六名女嘉賓,搶四位詭主的預聘資格——落選者,死。
別人在自薦帖上寫忠誠、寫血脈、寫願以身相許。
聞棲月隻寫了一句話:
「沈觀瀾欠你們的債,我能帶你們去人間親自收。」
無麵判官、紅衣鬼王、白骨將軍、紙紮城主——
四位詭主,同時向她下聘。
不是因為她夠格當新娘。
是因為她手裏,攥著能讓他們找上師父的那根線。
萬鬼婚書隻認新娘親自點頭,子時未選,萬鬼分食。
聞棲月卻沒急著選夫。
她把四位詭主變成查案的人,把自己活命的籌碼,變成反咬師父的證據。
七日試婚契,不是終身婚約,是她跟詭界談下來的活命許可。
夫君隻能護她,不能替她做主;她也絕不把命交出去等人來救。
婚棺城、白骨戰場、紙人索債手,一路都是有人替她擋過的命債。
而那個把她賣進詭門的師父,還有更大的秘密沒說。
這一次,選夫的人,是她。查賬的人,也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