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看完材料沉默了很久。
「這份補充協議......當時你母親有律師嗎?」
「沒有。」
「那時候她簽字旁邊有沒有第三方見證?」
「隻有沈建國和他請的律師。」
他點了點頭:「你母親的學曆?」
「初中。」
「這份協議存在明顯的利用信息差欺詐的可能性。不過要翻案難度很大,時間也不站在我們這邊。」
他看著我,「但撫養費——證據確鑿,可以追討。」
我將所有材料複印了三份,原件存進銀行保險箱。
一周後法院受理了我的案子。
沈建國打來電話,語氣像被踩了尾巴的狗:「顧念!你告你親爹?你還有沒有良心!」
「良心?」
我聽著他的咆哮,很平靜,「你問我媽的墳,良心在哪。」
「十五萬的協議誰擬的?我媽一個初中文化的女人看得懂那些條款嗎?」
他突然不說話了。
「你到現在都沒問過我一句吃什麼住哪裏。」
我說,「你在乎的隻有你兒子的命。」
「但你連你兒子的命,都想用我來買單。」
「沈建國,別再打這個電話了。下次見麵,法庭上見。」
判決兩個月後下來。
補繳十年撫養費十九萬。
他拿不出全款。法院凍結了他一張銀行卡,按月劃扣。
我也沒指望真能拿回多少。
但這個判決書白紙黑字——
他欠我的,不是我欠他的。
以後他再打親情牌,先看自己的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