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集團總部給了一個進京落戶指標,按排名分。
男友江敘白第一,我第二。
總部說得很直白:“第二名,落戶就別想了。”
可我不難過。
高考那年,江敘白在我準考證背麵寫過四個字:永遠一起。
他又說,等他落了戶,就把我接去。
那張準考證,我在錢包裏夾了六年。
直到那天,我在消防通道聽見他對閨蜜唐苗說:
“戶口我不要了。我陪你回大理開客棧。”
同一分鐘,我郵箱裏跳出一封郵件。
發件時間:2026年。發件人:我自己。
你會去找他爸媽告狀,他最終留在北京。
唐苗去了大理,被騙走全部積蓄,背了兩百萬的債。
吞藥前,她在網上說你插足感情,逼得她走投無路。
之後十年,你一路被降級,你沒有戶口,女兒隻能送回老家上學。
她七歲那年,掉進了水塘。
這一次,別攔他們。
我把那張準考證抽出來,看了很久。
四個字已經磨淡了。
原來他說的一起,不包括我。
我把準考證撕毀。
你們要去大理風花雪月,要開客棧,要過你們想要的日子。
這一次,我絕對不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