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歲的我,在閨女家當了五年免費保姆。
那天女婿抽煙,讓我跪在沙發邊給他捧煙灰缸。
我腿麻了手一鬆,二十塊的玻璃玩意兒摔碎了。
女婿卻說那是八千塊的和田玉,薅著我頭發往牆上撞,一腳踹在我胯骨上。
閨女回來,我撲過去抱她腿。
她卻一根一根掰開我的手:“媽,你又作什麼妖?”
我抖著手掏出手機,村長剛發短信,村裏要拆遷了。
我跪在地上求他們:拆遷款都給你們,放過媽吧。
他們卻不信,打得更狠了。
直到村長電話打過來,親口說:補償兩套樓,九十八萬,明天回村簽字。
我以為他們會放過我。
他們卻把門鎖死,堵上我的嘴,想等我死了,霸占我的拆遷款。
我躺在黑屋裏,血快流幹了。
可他們不知道,警察已經在來的路上。
更不知道,那院宅子不止九十八萬。是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