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遠山說會把鑰匙要回來。
可接下來三天,我媽每天都自己開門。
第一天,她把客廳的地毯撤了,說容易積灰。
第二天,她換了廚房裏所有調料的位置,因為“左手邊拿著方便”。
第三天,我結束視頻會議,從書房出來,看見衣櫃裏的衣服已經按顏色重新掛了一遍。
她把我的家居服疊進最下麵一層,把幾條短裙收進紙袋,說三十多歲的人穿出去不穩重。
我常用的帆布包也不見了,換成她前年送我的皮包。
“遠山現在回岸上,你們以後應酬多。你是他妻子,出去別讓人覺得不講究。”
她一邊說,一邊又替我挑好了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襯衫。
最裏麵那隻舊紙箱被她拖出來,放在地上。
裏麵裝著我的日記、大學錄取通知書,還有那份被她替我拒絕的實習邀請。
“這些破紙留著有什麼用?”
她舉著垃圾袋問我。
我一把將紙箱抱回來。
“誰讓你進書房的?”
“我幫你打掃還幫出錯了?”
“你沒有經過我同意。”
“你小時候哪件東西不是我替你收?現在結婚了,親媽碰一下都不行?”
她的聲音越來越大。
“早知道你嫁了人就跟我這麼生分,我當初何必一個人辛辛苦苦供你上大學?”
熟悉的愧疚順著脊背爬上來。
小時候,每當我試圖拒絕,她就會算一遍養大我花了多少錢。
一頓飯、一件校服、一次發燒。
仿佛我的一生都是一筆尚未還清的債。
我抱緊紙箱,沒有像過去那樣道歉。
“你養我長大,我會盡贍養義務。”
“但這不代表你可以翻我的東西。”
我媽愣住了。
門口傳來行李輪滾過地板的聲音。
黎遠山把兩個大紙箱推進書房。
“正好,媽把這裏收出來了。我的資料以後也放這兒。”
書房隻有一張書桌。
我在出版社時帶回來的樣書占了半麵牆,電腦裏還有正在編輯的書稿。
“你要用書房,為什麼沒提前問我?”
“這是我們共同的房子,我搬幾箱東西還要申請?”
“可這裏一直是我的工作間。”
“我以後常駐岸上,也需要辦公。”
他指了指陽台。
“你的書可以挪一部分過去。反正你在家接稿,時間自由,不像我有固定會議。”
我媽立即附和。
“就是。遠山是正經上班,你做編輯在哪兒不能做?”
他們一唱一和,不到五分鐘,已經替我重新安排好工作和空間。
我把紙箱放回櫃子,鎖好。
“書房不共用。”
黎遠山臉色沉下來。
“葉安冉,我剛結束六年的海上生活。你口口聲聲說這個家是我們的,現在連張桌子都不肯給我?”
“你可以用次臥。我可以幫你添書桌。”
“我不要次臥。”
“那你要的不是辦公桌。”
我看著他。
“你要的是我立刻讓開。”
當天晚上,我找開鎖師傅換了入戶鎖。
新鎖隻錄入了我和黎遠山的指紋。
師傅把三把應急鑰匙放在玄關櫃上。
黎遠山拿走一把,說放在單位,以防指紋鎖沒電。
師傅走後,他站在玄關問我:“至於嗎?”
“至於。”
“我媽那邊你解釋。”
“誰給出去的鑰匙,誰解釋。”
他冷著臉進了書房。
手機落在餐桌上,屏幕正好亮起。
我媽發來消息:【新鎖的備用鑰匙我先拿著?她鬧兩天就好了。】
黎遠山半小時前回複過她。
【拿著吧。她嘴上不願意,用幾次就習慣了。】
我盯著“習慣”兩個字,忽然覺得很冷。
他們都聽見我說不願意了。
他們隻是從來沒把我的不願意,當成一個有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