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上午,我和章姐提前到了房產登記中心。
吳勝利遲到了二十分鐘。
他不是一個人來的。
錢素英跟在他身旁,手裏抱著一個鼓鼓囊囊的文件袋。
她看見章姐,臉立刻沉了下來。
“這是我們家的事,你帶外人來幹什麼?”
章姐笑了一聲。
“曉梅十八歲就在我店裏工作。她沒娘家人在身邊,我陪她來怎麼了?”
錢素英撇嘴。
“說得倒好聽。”
“一個開理發店的,還想管別人家房產?”
“至少比住著兒媳婦的房,還惦記著分走一半的人強。”
“你!”
工作人員叫到我們的號碼。
錢素英隻能暫時閉嘴。
她坐到窗口前,先把一份複印件推過去。
“麻煩查一下這套房子的登記情況。”
工作人員核對身份證後,調出房屋檔案。
“新景花園三棟二單元五零二,產權人李曉梅。”
錢素英立刻問:“有沒有共有權人?”
“沒有。”
“婚後添加過名字嗎?”
“沒有。”
她臉色變了一下。
吳勝利向前湊了湊。
“購房時間呢?”
“二零二零年五月簽訂合同,六月完成交易,七月取得不動產權證。”
我們是二零二一年二月登記結婚。
房子比婚姻早了整整八個月。
吳勝利的表情終於不再鎮定。
“可是房貸呢?”
工作人員查看檔案。
“該房屋為全款購買,沒有抵押登記。”
“怎麼可能?”
錢素英聲音一下拔高。
“她一個剪頭發的,哪來的錢全款買房?”
大廳裏不少人看過來。
我沒有說話。
章姐反問:“剪頭發掙的錢不叫錢?”
“我不是這個意思。”
錢素英急忙翻找文件。
“我們家勝利明明出了錢!”
她拿出幾張轉賬截圖。
金額分別是兩萬、三萬五和一萬八。
收款人都是我。
轉賬時間卻在結婚半年後。
備注寫著裝修、家具、家庭支出。
錢素英把手機遞到窗口。
“你們看,這就是我兒子給房子出的款。”
工作人員有些無奈。
“女士,我們隻負責查詢登記信息,不處理夫妻財產爭議。”
“產權記錄顯示,這套房由李曉梅在婚前全款購買。”
“至於婚後轉賬是否屬於裝修投入,需要你們提供證據,通過協商或訴訟處理。”
錢素英還想糾纏。
吳勝利把她拉到一邊。
他看著我,臉色發白。
“你買房的時候,不是還欠著貸款嗎?”
“誰告訴你的?”
“你當時說,每個月要還錢。”
“我還的是借款。”
買房那年,我手裏有四十七萬。
這套六十八平 方米的老房子,總價五十八萬。
剩下十一萬,是章姐借給我的。
我寫了借條,約定一年內還清。
為了盡快還錢,我連續半年每天工作十四個小時。
最忙時,吃飯都站在染發台旁邊解決。
我們登記結婚前一個月,我把最後一筆錢還給了章姐。
吳勝利卻一直以為,我還的是房貸。
或者說,他希望那是房貸。
隻要婚後共同還貸,他便能主張相應補償。
“那套房是全款?”他又問了一遍。
“是。”
“不可能。”
錢素英衝過來。
“你結婚時怎麼沒說清楚?”
我看著她:“你們問過嗎?”
她張了張嘴。
剛認識吳勝利時,他知道我有房。
但他從來沒仔細問過怎麼買的、什麼時候買的。
他隻說,女人有自己的房子很好,將來更有安全感。
現在想來,他們不是不關心。
是早已按照自己想要的答案,認定房子有貸款,認定結婚後吳勝利也能分一部分。
吳勝利強撐著道:“就算房子屬於你,我也出過裝修錢。”
“房子沒有重新裝修。”
“我買過家具。”
“你說的是哪件?”
“客廳沙發、電視,還有臥室的床。”
章姐從包裏拿出手機。
“沙發是我送曉梅的喬遷禮物,發票還在。”
“電視是理發店年會抽獎抽的。”
“床是曉梅自己買的。”
吳勝利的臉一點點漲紅。
他轉向我。
“那我給你轉的七萬多呢?”
“我也想知道。”
“什麼意思?”
“那些錢到賬當天,又被轉回了你的信用卡。”
他明顯一怔。
當年吳勝利因為業績不好,信用卡欠了不少錢。
他把工資轉給我,說是裝修費用。
然後再以需要周轉為由,讓我替他還卡。
錢在我賬戶裏停留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從來沒有真正用於房子。
錢素英立刻道:“夫妻之間轉來轉去,不也是一家人的錢?”
“既然是一家人的錢,你們現在為什麼隻記得他轉給我的,不記得我還給他的?”
周圍已經有人竊竊私語。
吳勝利麵子掛不住,伸手拉我。
“出去說。”
我避開他的手。
工作人員把查詢結果交給我。
房屋登記時間、產權人和抵押情況清清楚楚。
吳勝利沒有任何份額。
我把文件收好。
錢素英卻仍不肯罷休。
“房本寫誰名字有什麼了不起?”
“你們結婚三年,我兒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哪怕上法院,你也不能讓他淨身出戶!”
章姐笑道:“那便上法院。”
“讓法官看看,住三年值不值六十五萬。”
錢素英氣得還要理論。
吳勝利卻突然低聲道:“媽,先回去。”
他的目光始終落在查詢結果上。
他大概直到這時才意識到。
自己籌劃許久的一半房產,從法律登記上根本不存在。
離開登記中心後,他第一次放軟語氣。
“曉梅,房子的事可以再商量。”
“你不是要離婚嗎?”
“離婚也不一定非要鬧得這麼難看。”
“協議是你寫的。”
“有些條款可能不太準確。”
他停頓了一下。
“房子可以歸你。”
“但你得把這些年的共同存款分給我。”
我看向他。
“我們有共同存款?”
吳勝利理所當然地回答:“你每個月收入兩三萬,結婚三年,怎麼也該存下四五十萬。”
聽見這句話,我忽然覺得有些不對。
我確實賺得不少。
生活開支也不算高。
可銀行卡餘額,為什麼隻剩下八萬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