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維修工單證明,217號車不是當天才出現異常。
一個月前,我已經要求將它報廢。
賀晚晴卻以旅遊線路車輛不足為由,將報廢改成了檢修備用。
她曾經向我保證,車輛隻用於零件測試,絕不會重新上路。
事實證明,她不僅準備讓217號車重返運營,還讓我親自替它完成最後一次山路測試。
我把工單交給嚴政川。
劉順卻沒有立刻離開。
他站在病床邊,壓低聲音:“沈工,公司的人正在找這份單子。”
“誰?”
“邱副經理。”
邱成海是賀晚晴父親留下的老員工,目前負責車輛和線路管理。
過去五年,他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
“先開出去試試,真有問題,沈工會攔。”
他依賴的不是檢修製度。
是我的能力。
“你把工單拿走後,他問過你嗎?”
劉順點頭:“問了。我說不知道。”
“以後別替我藏證據。”
“可他們要是知道是我拿的......”
“你把經過如實告訴調查組,剩下的由他們處理。”
劉順神情不安。
我提醒他:“安全問題不能靠某一個人偷偷做好事。今天你幫我藏工單,下一次也可能有人要求你藏事故。”
他沉默片刻,終於點頭。
第二天下午,賀晚晴帶著公司律師來到醫院。
律師姓唐,過去處理公司事故時,我們見過幾次。
他將一份新說明放到我麵前。
與昨天相比,新文件承認我是在公司安排下進行路測,也刪除了“擅自”兩個字。
但事故原因仍被歸為駕駛員處置不當。
唐律師語氣溫和:“沈先生,公司願意承擔所有醫療費用,並一次性支付八十萬元補償。”
“條件呢?”
“你承認公司已經履行車輛檢修義務,事故是無法預見的突發故障。”
我把文件還給他。
“不簽。”
賀晚晴忍不住開口:“八十萬不夠,我們可以再談。”
“不是錢的問題。”
“那你到底想要什麼?”
“真實的事故結論。”
她盯著我,眼裏的疲憊逐漸變成不耐。
“你非要毀掉這條線路?”
“線路如果建立在一輛不該上路的車和一份假說明上,本來就不該運營。”
“已經投入的錢怎麼辦?公司六十多名員工怎麼辦?”
“你修改停運意見時,考慮過他們嗎?”
唐律師意識到氣氛不對,出聲打斷:“兩位先冷靜。沈先生,我理解你的心情,但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
“所以更不該讓我提前簽字。”
我看向賀晚晴,“還有,我的離職手續什麼時候能辦完?”
她的表情頓住。
“你真要離職?”
“申請已經提交。”
“我沒批準。”
“援助協議昨天到期。按照合同,我有權終止合作。”
“你還是公司股東。”
“我會按照約定退出。”
她像是聽見了什麼荒唐的事情。
“知序,客運公司的安全體係是你建立的。你現在離開,誰來接手?”
“過去兩年,我培訓過維修組,也留下了完整流程。”
“他們沒有你那種判斷能力。”
“任何公司都不能依賴一個人的特殊能力運行。”
賀晚晴攥緊手指。
“你是不是想逼我開除承嶽?”
“不是。”
她冷笑:“除了他,還有什麼能讓你突然變成這樣?”
我沒有解釋。
有時候,停止爭辯比爭辯更能讓一個人慌亂。
見我不再回應,她站起身。
“你先冷靜幾天。離職和協議的事,等你出院再談。”
她帶著律師離開後,病房安靜下來。
半小時後,三名司機推門進來。
他們將車鑰匙整整齊齊擺在我的床頭。
為首的吳師傅搓著手,神情為難。
“沈工,明天有三輛車要跑長途。維修班已經檢查過,可大家心裏沒底。”
我看向那些鑰匙。
過去每次出車前,司機都會把啟動後的車開到檢修區。
我隻要摸一下車身,就能知道有沒有迫近的危險。
他們不知道數字的存在,卻知道我從來沒有錯過。
“維修結果怎麼寫?”
“合格。”
“那就按照製度出車。”
吳師傅沒動。
“沈工,要不您去摸一下?”
“我現在不能下床。”
“我們可以把車開到醫院樓下,您摸摸發動機蓋就行。”
另一個司機連忙附和:“不用您修,隻要告訴我們能不能開。”
“如果我說能開,出了其他問題,誰負責?”
三個人都不說話了。
因為他們一直默認,最後的責任應該由我承擔。
我把鑰匙推回去。
“按照工單處理。對結果不放心,就要求維修班複檢。”
吳師傅遲疑地問:“您以後還會回公司吧?”
“不會。”
他愣在原地。
“可是沒有您,我們怎麼敢跑?”
“公司不是第一天運營。”
我看著他們,“五年前沒有我,你們一樣跑車。現在製度比過去完整,更不該把所有安全都押在一個人身上。”
他們最終拿走鑰匙。
賀晚晴很快知道了這件事。
她打來電話,語氣明顯帶著火氣。
“你為什麼不幫忙確認車輛?”
“我已經離職。”
“手續還沒批!”
“援助合同已經結束,我也處於住院狀態。”
“知序,現在司機集體拒絕出車。三條線路都要停!”
“那就停。”
她難以置信:“你以前不會這樣不負責任。”
“以前的我,會替所有人的不負責兜底。”
我平靜地告訴她,“現在不會了。”
電話那頭沉默幾秒。
賀晚晴冷聲提醒:“你別後悔。”
她掛斷電話。
當天傍晚,三輛長途客車全部停運。
第二天早上,公司官方賬號發布通知,將停運原因歸結為:
“原技術負責人因個人矛盾拒絕完成交接。”
我看著那行字,給嚴政川發去消息。
“我申請公開五年來全部車輛安全交接記錄。”
很快,調查組作出回複。
他們在公司電腦裏找到了我的離職申請。
提交時間不是事故發生後。
而是一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