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唱會當晚,蘇晚晴連發了九條動態。
我的相機,我設計的應援燈牌,還有原本準備和周敘川一起穿的情侶外套,全都出現在了她身上。
其中一張照片裏,周敘川與她並肩站在場館外。
兩件銀灰色外套的袖口拚在一起,剛好組成一顆完整的心。
那套衣服是我親手畫的設計稿。
右邊那顆心下方,還繡著我和周敘川名字的縮寫。
蘇晚晴用貼紙遮住了我的名字,配文卻是:
【有人陪我完成了人生第一場演唱會。】
顧言洲在下麵評論:
【以後每一場都陪你。】
陸沉星緊跟著回複:
【五個人的群,少一個也不影響熱鬧。】
最後點讚的人,是我的男友周敘川。
我關掉手機,繼續收拾行李。
淩晨十一點,顧言洲突然打來電話。
“知夏,你認識主辦方的人吧?”
“晚晴為了撿燈牌,把相機落在內場了,你趕緊找人開門。”
那台相機價值八萬,裏麵還存著我近三年的攝影作品。
我握緊手機。
“我說過,不許帶走。”
顧言洲頓了一下,隨即煩躁地說:
“現在追究這些有什麼用?”
“晚晴已經急哭了,你先想辦法找回來。”
陸沉星也在旁邊催促:
“你給主辦方打個電話不過幾分鐘,別在這種時候拿喬。”
“如果相機找不回來呢?”
我問。
電話那邊沉默片刻。
周敘川接過手機。
“找不回來,我以後給你買新的。”
“裏麵的照片呢?”
“照片沒了可以再拍。”
他說得輕描淡寫。
仿佛那些熬過整夜拍到的星軌,第一次獲得獎項的作品,以及我替父親拍下的最後一張照片,都可以重新來過。
我沒有聯係主辦方。
一個小時後,他們自己報了警。
相機最終在保潔人員手裏找到,鏡頭卻因為摔落出現了裂痕。
蘇晚晴發來一段哭哭啼啼的語音。
“知夏,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還沒等我回複,顧言洲便轉來兩千塊。
【修鏡頭應該夠了,別再為難晚晴。】
官方維修報價是三萬六。
我將報價單發進群裏。
陸沉星立刻回道:
【一個舊鏡頭而已,有必要送官方嗎?】
周敘川則說:
【差不多得了。晚晴今晚受了很大驚嚇,你別再刺激她。】
我沒有爭吵,隻將所有賬目整理成一張表。
票款、遊艇、酒店押金、相機維修費,一共十二萬七千。
我把賬單分別發給三個人。
群裏安靜了很久。
最後,顧言洲發來一條語音。
“林知夏,你把十幾年的感情算成錢,不覺得難看嗎?”
我看著那個數字,忽然很平靜。
原來在他們眼裏,花我的錢是感情。
讓我承擔損失是感情。
隻有我要回來,才叫斤斤計較。
我沒有解釋。
轉身將那張賬單打印出來,和我們五個人的合照一起,放進了即將寄出的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