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二十三張機票整齊擺在餐桌上。
養母忙著核對身份證,頭也沒抬地吩咐我。
“把嬌嬌的衣服熨好。”
“再給你舅媽他們做點吃的,飛機餐不一定合胃口。”
我的手指已經開始僵硬。
屍玉能壓住我身上的屍氣,也能讓我在白天保持正常人的模樣。
如今屍玉被林嬌戴了一夜。
鏡子裏的我臉色青白,手腕上浮出淺淺的屍斑。
我把長袖拉下來,遮住皮膚。
林嬌穿著我的黑裙子從房間出來。
裙擺被她改短了一截,親生父親寄來的信被揉成紙團,扔在垃圾桶旁。
“好看嗎?”
養母立刻替她整理頭發。
“我們嬌嬌穿什麼都好看。”
“等認完親,讓你親爸給你買一屋子高定。”
這時,林嬌的手機響了。
祖宅管家在家族群裏發來一條消息。
“隨行二十三人,是否皆為少主親自承認的養育恩人?”
我走過去。
“把手機給我。”
隻要我回複一個“是”,他們就能平安進去。
林嬌卻立刻把手機藏到身後。
“你是不是想在群裏揭穿我?”
“我是在救你們。”
養父冷笑。
“得了吧,你就是嫉妒嬌嬌。”
他奪過我的手機,逼我說出密碼。
我沒有開口。
他直接把手機摔在地上,又踩了一腳。
屏幕裂開,閃了兩下,徹底黑了。
林嬌用我的賬號退出家族群,又把手機卡拔出來,隨手扔進魚缸。
“這樣她就聯係不了沈家了。”
養母誇她想得周到。
我看著他們搬起行李,最後問了一次。
“把我帶上,我能保你們平安。”
養母停在門口。
我以為她至少會猶豫。
可她隻是放下行李箱,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推進沒有窗戶的雜物間。
“你去了隻會壞嬌嬌的好事。”
她用鑰匙鎖上門。
我隔著門問她。
“你確定不讓我去?”
“聞家認的是嬌嬌,跟你有什麼關係?”
她拖著行李離開。
門外傳來親戚們的笑聲。
還有行李輪一個接一個滾過地磚的聲音。
直到院門關閉,我才低頭看向門縫。
那裏躺著一小片照片。
十歲那年,我搭在養母肩頭的手,被她落在了家裏。
我把照片裝進口袋,沒有再拍門。
屍玉不在身上,我不能頂著烈日出去。
他們鎖住房門,也是怕我追去機場。
我坐在黑暗裏,從中午等到傍晚。
最後一縷陽光從門縫消失時,我的指甲已經變成青黑色。
我握住門鎖,五指收緊。
鎖芯在掌心斷成兩截。
與此同時,林嬌一行乘坐的車隊穿過山路,駛進祖宅。
厚重的石門在他們身後緩緩關閉。
認親帖上,二十三個“生席”同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