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開前,我給玄厭準備了七日的飯。
四十隻烤羊。
二十鍋燉牛肉。
還有兩千個肉包子。
既然決定不幹了,就得把手裏的活交代清楚。
這是我爹教的。
給東家幹一天,就把當天的豬殺完。
不能因為要走,就故意把豬留一半。
況且玄厭餓起來六親不認。
萬一他追上來,我這點肉都不夠他塞牙縫。
天剛亮,我背起包袱出了廚房。
東西不多。
一把陪嫁菜刀。
一口漏鍋。
半顆土豆。
還有八十根骨頭。
剛走到側門,管家便帶著護衛攔住我。
“老夫人有令,府裏的東西一樣不準帶走。”
“我要回娘家。”
“少夫人想用離府逼少主加賞,也得先把東西放下。”
我隻好打開包袱。
“那你們挑吧。”
漏鍋被拿走了。
半顆土豆也被拿走了。
護衛又伸手來搶骨頭,我下意識抱緊包袱。
“這個不行。”
“這是我五年的工錢。”
護衛用力一扯。
包袱當場散開。
骨頭滾得滿院都是。
我蹲下身,一根一根地撿。
上個月的十二根。
前年玄厭半夜發狂時得的二十根。
還有這次三日沒合眼換來的八十根。
我以前覺得它們珍貴,沒舍得燒火,也沒舍得熬湯。
如今才知道,原來在別人眼裏,這些隻是垃圾。
身後忽然傳來玄厭的聲音。
“薑小滿。”
我回過頭。
他站在長廊下,臉色陰沉。
“你在鬧什麼?”
“沒鬧。”
我擦掉骨頭上的泥,重新裝進包袱。
“我不幹了。”
玄厭大步走到我麵前。
“因為母親沒給夠賞賜?”
“不是。”
“那是為什麼?”
我想了想,如實回答:
“饕餮府的差事太難做。”
“每天十二頓飯,還不給飯吃。”
“我回去跟我娘殺豬,至少管一頓肉湯。”
玄厭的眉頭越皺越緊。
“母親說,你拿了一百多萬兩黃金,還嫌少。”
我愣住了。
“一百多萬兩?”
“族中規定,喂飽我一次,賞黃金百兩。”
他看向我懷裏的包袱。
“這些骨頭又是什麼?”
“工錢。”
我認真回答:
“婆婆說,我伺候你五年,該得的賞賜都在這裏。”
玄厭猛地僵住。
恰在此時,他腰間的傳音玉亮了。
婆婆的聲音從裏麵傳出來:
“兒啊,我今日又給了她十萬兩,她還鬧著要走。”
“這種貪得無厭的女人,你可不能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