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犯錯的是許承嶼。
他偷了爸爸錢包裏的兩千塊,拿去給遊戲充值。
爸爸氣得抽了他兩下。
可等糾錯單出現時,媽媽又心軟了。
“兩千塊錢倒是小事。”
“問題是他班主任已經知道了。”
“背上偷家裏錢的名聲,以後同學怎麼看他?”
最後,還是三個人簽字。
還是我的名字。
我把筆搶過來扔進垃圾桶。
爸爸第一次衝我發火。
“你弟弟才十一歲!”
“你跟一個小孩子計較什麼?”
“上次不也沒怎麼樣嗎?老師批評幾句,又沒把你開除!”
第二天,許承嶼的充值記錄消失。
爸爸錢包裏少掉的兩千塊,成了從我抽屜裏翻出來的。
媽媽怔了一下,又很快移開眼睛。
“知微,我們都知道不是你。”
“家裏人知道就夠了。”
這是他們後來最常對我說的話。
家裏人知道就夠了。
後來,糾錯單出現得越來越頻繁。
許明昭作文比賽抄襲。
第二天,獲獎證書上的名字還是她,被公開通報抄襲的人卻成了我。
許承嶼把同學的門牙打掉半顆。
對方家長堵到學校門口,抓著我的校服領子罵我惡毒,還扇了我一巴掌。
我耳朵裏嗡嗡響,嘴角破了,半邊臉很快腫起來。
回家後,媽媽拿冰袋替我敷臉,心疼得直掉眼淚。
“你弟弟以後長大了,一定會記你的好。”
最開始,爸媽還會猶豫,會說對不起,會給我買新衣服。
慢慢地,他們連這些都省了。
因為他們發現,再大的錯,隻要十二點前簽下三個人的名字,第二天都會變成我的。
許明昭也越來越大膽。
買票競選學生會,刪掉。
偷拿同學攝影作品參賽,刪掉。
在寢室帶頭孤立女生,還是刪掉。
而我的檔案越來越難看。
作弊,抄襲,偷竊,霸淩,撒謊。
老師從最開始替我可惜,到後來隻要學校出事,第一個就問:
“是不是許知微?”
高一分班時,曾經教過我的數學老師看見我,愣了很久。
“你小時候不是挺好的一個孩子嗎?”
我張了張嘴。
沒解釋。
因為我早就試過了。
可越解釋,“撒謊”兩個字就貼得越牢。
後來連爸爸也開始用糾錯單。
我十六歲那年,他酒後開車撞上路邊護欄。
那晚,他坐在沙發上抽了一整包煙。
我以為至少這一次,他不會寫我。
畢竟我連駕照都沒有。
可十二點前,他還是說:
“知微,爸爸正趕上升職。”
“單位要是知道我酒駕,這麼多年就白熬了。”
我看著他。
“那我呢?”
爸爸沒聽懂。
“什麼?”
“你這麼多年不能白熬。”
我問他,“那我這些年呢?”
客廳裏安靜了很久。
最後是媽媽勸我。
“你還年輕。”
“年輕人以後機會多的是。”
“你爸這個年紀,錯過一次可能就沒了。”
第二天,交警找到了學校。
監控裏,坐在駕駛座上的人果然是我。
我沒有駕照,甚至還沒有成年。
爸爸花了不少錢,才把事情壓下來。
回家的路上,他買了我以前最喜歡的奶油蛋糕。
“這次是爸欠你的。”
我看著包裝盒上融掉一半的奶油,忽然覺得惡心。
我已經十六歲了。
可他甚至不知道。
我從十四歲開始,就不吃甜的了。
五年裏,我替這個家背過多少次錯,早就數不清。
直到許明昭拿到保送名額那天。
我下樓喝水,看見昨晚的糾錯單還沒有完全消失。
它的一角微微翹著。
我伸手把它掀了起來。
背麵第一次出現了字。
【一個家庭最多刪除一百次錯誤。】
【第一百次糾錯完成後,係統將進行身份校準。】
【所有被刪除的錯誤,將重新歸還原主人。】
我站在那裏,很久沒動。
隨後,我回房間,從床底拖出一個紙箱。
裏麵放著我這些年偷偷記下的每一次糾錯日期。
我一張張數過去,發現已經九十九次了。
也就是說。
下一次,就是最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