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明澤來工作室兩個月後,一個女人出現了。
劉芳。我名義上的繼母。
她沒有直接來找我。
她約我在一家咖啡廳「偶遇」。
是沈明澤安排的——他提議請我喝咖啡,我到了以後,劉芳「恰好」在隔壁桌。
「誒,明澤?」
她站起來走過來,一臉驚訝,「這是......」
沈明澤裝作為難:「阿......劉阿姨,這是我姐。」
劉芳轉向我,臉上立刻浮出複雜的表情——歉疚、緊張、小心翼翼。
「顧念,我是劉芳。」
她聲音放得很輕,「我知道你恨我們。這些年......你爸他做的事,我也有錯。」
「我沒資格說對不起,但我想讓你知道,當年那些事不是我的主意。」
上輩子她也是這麼說的。
把自己摘得幹淨淨。
但我重生後查過——
當年那份十五萬的「補充協議」,就是她找人擬的。
她在我爸跟我媽離婚前就已經跟我爸在一起了。
那份協議的目的,是讓我媽還不上錢,補償款自動作廢,等於我媽淨身出戶。
她用一份法律文書,慢慢勒死了我媽。
如今她坐在我對麵,端著一杯拿鐵,眼眶微紅,說她也是受害者。
我笑了笑。
「劉阿姨,過去的事我不想再提了。」
我給了她一個台階,「明澤現在挺好的,在我這學東西也認真。」
她眼裏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亮光。
是得逞的光。
「那就好,那就好。」
她握住我的手,「你能原諒明澤,我就放心了。」
原諒?
我低頭看著她握著我的手。
這雙手簽過那份殺死我媽的協議。
這輩子,我會讓她用這雙手簽另一份東西。
認罪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