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伯下車時眼眶紅了。
他是我爸的發小,退休前當了一輩子律師。
“瘦了。“他扶著我的肩,聲音啞了,“太瘦了。“
“張伯,先別心疼我。“
我坐進車裏,“我爸那套房子怎麼了?“
他歎了口氣,把車開動。
“你爸走之前,找我做了遺囑信托。“
我爸三年前查出肺癌晚期,從確診到走,隻有四個月。
我進去的時候他還在,等我判完刑,他已經沒了。
連最後一麵都沒見著。
“遺囑寫得很清楚——老宅和所有拆遷補償隻歸你一個人。“
張伯目光沉。
“必須你本人年滿三十歲,親自到公證處簽字才能領取。“
“為什麼要三十歲?“
“你爸說,三十歲的你才能護住這筆錢。“
“那......陸瑤呢?“
“你爸給她留了一筆現金,二十萬。其餘的,一分沒給。“
二十萬。
和我那套老宅的拆遷補償比起來,連零頭都不到。
“現在值多少?“
“去年拆的。補償款加房票——“
張伯看了我一眼。
“一千二百萬。“
我在牢裏的時候,這筆錢就靜躺在信托賬戶裏。
而他們拿不到。
“陸瑤這三年找過你?“
“不下十次。“
張伯冷哼,“拿著你坐牢的判決書要申請代管你的資產,法院沒批。“
“你爸的信托條款是鐵的,除了你本人,誰來都沒用。“
我靠在椅背上,閉了閉眼。
怪不得。
怪不得她急著嫁顧南洲——不是愛情。
是在等我出來。
等我窮困潦倒、走投無路地出來。
然後以“妹夫“的身份,哄著我簽字。
“張伯。我下個月就三十了。“
“嗯。“
他輕輕拍了拍方向盤。
“你爸等著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