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出監獄大門時,沒人來接我。
三年前顧南洲跪在看守所哭著求我替他頂罪。
說等我出來就辦婚禮。
我信了。
替他背下醉駕撞人,判了三年。
出獄那天我去找他,在酒店大堂看見兩米高的婚紗照。
新郎是顧南洲。
新娘是我親妹妹陸瑤。
我穿著三年前的舊衣服,站在穿梭的賓客中間。
沒人認出我。
三年牢獄,我瘦了二十斤,臉上沒有一絲血色。
而照片上的陸瑤,笑靨如花,妝容精致,幸福得刺眼。
我沒有衝進去鬧。
坐過三年牢的人,早就學會了一件事。
衝動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我拿出獄友臨走前塞給我的舊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張伯。我出來了。“
“我爸留給我的東西,他們拿到了嗎?“
電話那頭沉默幾秒。
“阿念,一分都沒拿到。你爸什麼都替你想好了。“
......
酒店大堂放著輕音樂。
簽到台上擺滿鮮花,來賓絡繹不絕。
“顧先生陸女士新婚誌喜“幾個燙金大字貼在迎賓牌上。
我站在角落看了三分鐘。
三分鐘裏,我把過去三年想了一遍。
顧南洲是我大學同學。
追了我兩年,在一起四年,說好攢夠錢就結婚。
三年前那個晚上,陸瑤給我發消息:“姐,南洲喝多了在XX酒吧,你來接一下。“
我趕過去,看見他趴在吧台上爛醉。
我把他扛上車,坐進副駕駛。
然後他的腳蹬上了油門。
車衝出去,撞到路邊一個人。
交警來了。他“醒了“。
“念,求你。我剛簽了合同,進去就完了。你說是你開的車,初犯最多三年。“
“三年,我等你。出來就結婚。“
我愛他。
所以我點了頭。
現在站在這裏,看著他和我妹妹的婚紗照,我隻想問自己一句——
陸念,你是不是傻?
“小姐,請問您是哪位的朋友?“服務員走過來。
我搖頭:“走錯了。“
轉身出了酒店。
外麵太陽很大,六月的風熱烘的。
我站在馬路邊,腦子裏翻來覆去隻有一個念頭。
不對。
如果他是三年裏變了心,為什麼選我妹妹?
如果他和陸瑤是後來才在一起,為什麼結婚這麼急——急到不等我出來?
當年那場“意外“,陸瑤讓我去接人。
顧南洲“恰好“爛醉。
車子“恰好“撞了人。
所有的巧合湊在一起,像一個精心編排的劇本。
我攥緊了手裏的塑料袋——那是我全部家當。
一件換洗衣服,一個舊錢包,還有獄友湊的三百塊錢。
二十分鐘後,一輛灰色桑塔納停在我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