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沒去我媽的葬禮。
接到她死訊那天,我正在公司加班。
放下電話,我愣了兩秒,然後繼續改方案。
同事問我怎麼了,我說沒事,家裏一個不太熟的親戚走了。
我沒撒謊。
在我心裏,程秀蘭就是個不太熟的親戚。
五歲那年她把我丟在姑媽家門口,頭也不回地走了。
從那以後,我見她的次數一隻手數得過來。
二十年了,我恨她。
恨得很徹底,很輕鬆,像恨一個跟自己毫無關係的陌生人。
可她死後第七天,姑媽打電話催我去收拾遺物。
「你是她唯一的女兒,不去誰去。」
我是她唯一的女兒。
可笑。
在那間不足三十平的出租屋裏,我掀開她那張硬板床上睡了不知多少年的枕頭。
下麵壓著一個鏽跡斑斑的鐵皮盒子。
打開,裏麵塞滿了信封。
一封摞著一封,密麻。
隨手數了幾遝,上千封。
每一封的收件人都是同一個名字——程念。
我的名字。
我拆開最上麵那封。
紙張已經發黃發脆,字跡歪歪扭扭,像是寫字的人在發抖。
第一行隻有一句話:
「女兒,媽媽今天差點殺了你。對不起。」
......
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差點殺了我?
我飛速翻到落款日期——1999年11月7號。
我五歲。
正是她把我送走的那個月。
我繼續往下讀。
「今天你睡午覺的時候,媽媽又犯病了。
等清醒過來,發現自己正站在你床邊,手裏攥著一把剪刀。
你睡得那麼香,臉紅撲撲的,什麼都不知道。
我嚇得跪在地上,剪刀掉了,渾身都在發抖。
我不知道如果我晚清醒一秒鐘會發生什麼。
女兒,我真的好害怕。
我已經不敢再和你待在同一個屋簷下了。」
後背猛地一涼。
剪刀?犯了什麼病?
我放下信,環顧這間逼仄的小屋。
牆皮脫落,家具老舊,空氣裏一股經年的黴味。
床頭櫃上放著幾個橘色藥瓶。
我拿起來看——「氯氮平片」「利培酮」。
瓶身的標簽上印著幾個字,像釘子一樣紮進我的眼睛:抗精神病藥物。
我媽有精神病?
從來沒有人跟我說過這件事。
在我的認知裏,程秀蘭就是一個健康的、隻是不愛我的女人。
我拆開第二封信。
日期是11月9號。她送走我的第二天。
「今天把你送去了姑媽家。
你哭得撕心裂肺,抱著我的腿不讓我走。
你喊媽媽,一聲一聲的,每一聲都像刀子割在我心上。
可我不能回頭。
回頭就會把你抱回來。
抱回來,下一次犯病,我可能真的傷害你。
你姑媽說會好照顧你。
我把這個月全部工資留給了她。
女兒,媽媽不是不要你。
媽媽是不敢要你。」
淚水突然模糊了視線。
不。
我用力擦掉眼淚。
不能信。
一個精神病人寫的東西,誰知道哪句真哪句假。
也許隻是在給自己找借口。
她拋棄了我就是拋棄了我,一千封信也改變不了。
我把信塞回盒子,站起來準備走。
手搭上門把手的那一刻,腳像生了根。
五歲那年的畫麵毫無征兆地湧上來——我光著腳追出去,跑了好遠好遠,最後被姑媽拖回來。
她有沒有回頭?
我記不清了。
隻記得那個背影越來越遠,消失在巷子盡頭。
我鬆開門把手,轉身坐回到床邊。
拆開了第三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