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離第七日午夜還有五十小時。
從會場到老宅開車四十分鐘。我跑了一個下午。
四條腿跑在柏油路上,爪墊磨破了皮。
在十字路口差點被一輛外賣電動車碾成貓餅。
中途實在跑不動了,鑽進菜市場的垃圾桶後麵歇了兩個小時,從爛菜葉堆裏翻出半塊饅頭。
饅頭上沾著魚腥味。
我吃了。吃完又吐了一半。
貓的胃太小了,餓起來像有人在胃壁上擰毛巾,但吃急了又吐。
我以前不知道貓活得這麼難。
天擦黑的時候我終於蹲在了老宅的院牆上。
母親的老宅。
青磚小院,門口一棵槐樹,院子裏有口水井。
母親叫它“如是居”——她的名字是周如是。
她走了十二年了,胰腺癌,從確診到走隻用了四十天。
臨終前拉著我的手說:“婭楠,老宅不能賣。不管多難都不能賣。”
我答應了她。但已經半年沒回來過。
院子裏的月季被人踩倒了。
一樓廚房的窗戶虛掩著,窗框上有撬過的痕跡。
我從窗戶鑽進去。
屋子裏有陌生人的氣味。
煙味、膠鞋底子的橡膠味。
還有一種說不清楚的甜膩腥味。
我用鼻子順著味道走,停在通往地下室的樓梯口。
地下室的門虛掩著。
我以前給這扇門裝過一把銅鎖。
現在銅鎖沒了,門框上留著撬痕。
我鑽進門縫。
地下室不大,二十來平米,以前是母親存茶餅的地方。
牆上釘著竹架子,架子上還殘留著普洱茶餅的陳香。
但現在架子被推到兩邊,正中間擺了一張行軍床。
床上躺著一個人。
床上的人是我。
我的臉。我的手。我鎖骨上那顆痣。
穿著出事那天穿的米色毛衣,領口上還有早上蹭到的口紅印。
我不是死了嗎?
我跳上行軍床,用額頭去蹭那隻搭在被子外麵的手。
溫的,軟的,指甲還是我五天前做的裸粉色。
貓的額頭碰到自己指尖的那一刻,一陣微弱的電流從接觸點往全身竄。
這感覺太詭異了。
你的身體就在這裏,但你在它外麵看著它。
我忽然想起出事那天。
那天中午秦若薇來家裏找我,說爸的身體不好讓我回去看看。
她難得這麼客氣,還給我帶了一杯手衝咖啡。
我喝了半杯就開始頭暈。然後什麼都不知道了。
那杯咖啡有問題。
我的身體被搬到了這裏。
辛光遠說的“東西”就是我的身體。
他們不直接殺我,是因為那份受益人是他的八百萬意外險——如果人突然死了,保險公司會翻個底朝天。
但如果一個“失蹤”的人被“意外發現”死在自己母親的老宅裏——那就好辦多了。
而且老宅馬上要拆遷。
一旦拆遷,地下室會被推土機直接推掉。
我的身體埋在建築垃圾下麵,再被發現,就沒問題了。
先拿保險。再拿拆遷款。
我需要想辦法。
我繞著地下室轉了三圈。
然後在我母親放茶餅的架子最底層,聞到了一股熟悉的氣味。
一個樟木箱子。被推到角落裏,上麵全是灰。
我鑽進箱子後麵的縫隙,用爪子去撥銅扣。
銅扣彈開了。
箱子裏麵沒有茶餅。
厚厚一疊泛黃的宣紙,最上麵一頁隻寫了一行字:
“婭楠,如果你讀到這封信,說明我已經不在了,而你也遇上了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