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生,你在發抖。"
護士放下手裏的記錄本,走過來摸了一下我的手臂。
"手臂是涼的,是不是低血糖?我去拿塊餅幹——"
"不用。"
我攥了攥拳頭,暗紅色的血在管子裏跳了一下,流速加快。
"沒事,正常反應。"
她不太信,但也沒強行給我塞東西吃,回到位子上,時不時抬眼看我。
九點十九分。
采血袋大約三分之一了。
我腦子裏有一個鐘在走。
不是掛在牆上的那種,是上輩子刻進骨頭裏的那種。
九點二十分,方遠上台。
九點四十分,他暴露肝臟,分離第一肝門。
十點零五分,肝總動脈斷裂。
然後是兩個小時的搶救。
然後是一紙診斷。
然後是調查,指控,審判。
然後是我媽跪在醫院門口的水泥地上,六月的太陽把地麵曬得發燙。
她跪了一天一夜。
中間有同事出來勸她,她不肯起來。
膝蓋上的血滲透了褲腿,滴在地麵上,幹了又濕,濕了又幹。
我被兩個保安架在旁邊,一步都走不過去。
她自始至終沒有看我一眼。
不是不想看,是怕自己看了會崩掉。
我知道的。
因為她崩掉了。
探視的時候,她隔著玻璃坐在對麵,整個人瘦了三十斤,頭發白了一半。
她說沉兒你好好吃飯,媽給你請了律師,會沒事的。
然後探視結束走出接見室的時候,她在走廊裏整個人軟了下去。
是獄警扶起來的。
到最後,律師沒有用。
上訴駁回。
過失殺人,實刑五年。
第三年冬天我在牢裏發高燒,燒到四十一度,報了三次病號才等到所裏的醫生。
醫生摸了摸我額頭,開了兩片退燒藥。
沒用。
第四天的時候我已經說不出話了。
第五天淩晨,呼吸衰竭。
死之前最後一個畫麵,是值班室天花板上那盞日光燈。
跟我重生睜眼看到的那盞一模一樣。
"先生?"
護士的聲音把我拽回來。
"你眼睛紅了。"
我抬手擦了一下。
"風吹的。"
她沒追問。
九點二十八分。
采血袋過半了。
手機關著機,但我知道方遠現在一定瘋了。
科室群裏應該炸了鍋,值班醫生不見人影,方主任一個人在台上。
他們罵我的話我能背出來。
上輩子後來看到的那些聊天截圖,一字不差。
"陸沉什麼情況?值班的時候人呢?"
"是不是請假忘報了?"
"方主任那個脾氣,等他下了台陸沉吃不了兜著走。"
沒有人會想到我在醫院門口的獻血車上。
沒有人。
九點三十五分。
采血袋四分之三。
頭開始暈。
天花板的燈管分裂成兩道光,又合回去,又分開。
胃裏翻湧著酸水,空的,什麼都沒有。
護士站起來了。
"你臉色真的不對——"
"還剩多少?"
"大概還要三四分鐘。"
"那就等著。"
我攥著椅子扶手,指節泛白。
三分鐘。
再忍三分鐘。
上輩子我忍了三年,在一米二寬的隔間裏數著天花板上的裂縫。
三分鐘算什麼。
九點四十一分。
"好了,400cc滿了。"
護士拔針,按壓棉球。
"按住,十分鐘之內別鬆手。"
她另一手遞過來一張卡片。
獻血證。
日期:2024年6月10日。采血時間:09:12—09:41。血型:Rh陰性AB型。采血量:400ml。編號和電子章都齊全。
我盯著這張紙看了很久。
上輩子在法庭上,我什麼證據都拿不出來。
方遠的證人一個接一個,證詞嚴絲合縫。
我張嘴說一句,對麵拿出三份材料反駁。
法官看我的眼神從懷疑變成厭惡。
而現在我手裏捏著這張紙。
輕飄飄的一張紙。
上麵印著我這輩子都不會讓任何人奪走的東西。
"先生,你至少在這兒休息半個小時再走——"
"不用了。"
我撐著扶手站起來。
血一下子全往腳底湧。
視線變黑,膝蓋一軟。
最後聽到的聲音是護士尖叫。
"有人暈倒了——來人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