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遠考上了個二本,學費生活費加上他要的筆記本電腦,四年花了將近二十萬。
對別的家庭也許不算多。
對一個縫紉攤來說,是一針一線縫出來的。
那幾年我同時打三份工——白天守攤子,下午去酒店做保潔,晚上回來接散活。
手上的繭越來越厚,厚到被針紮都感覺不到疼。
明遠畢業後在寫字樓找了份工作,月薪四千。
但在他嘴裏變成了“商務精英“。
他開始有了新的要求。
“媽,上班要穿像樣的衣服。“
“媽,公司聚餐AA,生活費不夠。“
“媽,同事都用蘋果手機,我拿國產的太丟人。“
我全滿足。
有一次他帶同事吃飯,提前給我打電話。
“媽,今晚你別來了。“
“為什麼?你不是說讓我也見見?“
沉默了一下。
“你來了穿什麼?算了,我不是那個意思,就是場合不太合適。“
我聽出他的意思了。
我穿著自己改的舊衣服坐在高檔餐廳裏,會讓他丟人。
“行,你們吃,媽給你轉錢。“
轉了兩千塊過去,自己走到巷口餛飩攤花八塊錢吃了碗餛飩。
那碗餛飩的味道我到現在還記得。
不是餛飩的味道,是咽下去的滋味。
但那時候我還想著——孩子長大了要麵子,正常,等他再成熟一點就好了。
人這輩子,有些東西不是等就能等來的。
明遠的虛榮心不是隨年齡消退,而是瘋長。
工資不高,眼光越來越高。
一份工作做不到半年就辭,嫌錢少、嫌累、嫌沒前途。
跳來跳去,三十歲了還是月薪五六千的小職員。
架子倒比誰都大。
有一次回家拿錢,看到我在補衣服,皺著眉壓低聲音。
“媽,你什麼時候能不幹這個了?同事萬一知道,我怎麼混?“
“我幹這個供你上的大學。“我頭也沒抬。
“你總拿這個說事!“他急了,“別人的爸媽都想辦法幫孩子往上走,就你天天把我往下拽!“
這是他第一次衝我大聲說話。
我抬起頭看著他。
他立刻躲開我的目光。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就是著急。等我出人頭地了,一定對你好。“
我笑笑,沒說話。
從那之後沒再提過“供他上學“的事。
不是不心寒。
是因為我發現,心寒說出來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