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遠十二歲那年,他爸出事了。
工地的腳手架塌了,人從七樓摔下來,一口氣沒提上來就沒了。
賠償金被包工頭的人東扣西扣,最後到手八萬。
八萬塊,一條人命。
出殯那天下大雨。
明遠哭得喘不上氣,扯著我的衣服問。
“媽,爸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蹲下來擦掉他臉上的雨水和眼淚。
“你爸沒有不要你,從今天起,媽什麼都給你。“
這句話,我做到了。
我在菜市場旁邊的巷子裏擺了個縫紉攤。
改褲腳、換拉鏈、補衣服,一單幾塊錢。
為了多掙錢,晚上接外貿廠的散活兒,做到淩晨兩三點。
手上全是針紮的洞和剪刀磨出的繭。
我給自己定了個規矩——他的東西隻買新的,我的隻用舊的。
他穿新校服,我穿別人不要的舊衣改的。
他吃食堂,我吃隔夜剩飯配鹹菜。
明遠小時候還懂事。
放學後跑來攤位幫忙遞東西。
有一次下大雨,他舉著一把破傘來接我,鞋子全濕了。
我心疼得罵他,他嘿嘿笑。
“媽,我來保護你。“
那個畫麵我記了二十年。
後來才知道,那是他最後一次對我說這種話。
轉折從他上高中開始。
有一次同學到家裏來玩。
那時候我們還住在縫紉攤後麵的小隔間。
四麵牆都是布料和線團,縫紉機嗡嗡響。
我端著水果出來,笑著和他同學打招呼。
當天晚上他跟我說。
“媽,以後你別在同學麵前出來了。“
“為什麼?“
“......人家問我媽做什麼工作,我不知道怎麼說。“
我心裏咯噔一下,但沒生氣。
“行。“
後來他再帶同學回來,我就躲在隔間簾子後麵。
隔著簾子,聽到他和同學聊天。
“明遠,你媽呢?“
“出差了。“
“做什麼工作啊?“
“......做服裝生意的。“
縫紉機旁邊,我笑了一下。
低下頭,繼續踩我的縫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