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六歲那年夏天,熱得人發昏。
那天弟弟林遠不知從哪兒翻出一把彈弓,對著我後背打了一顆石子。
石子打在後腰的鞭痕上,我疼得倒抽一口冷氣,沒忍住“嘶”了一聲。
我爸從裏屋衝出來:“笑都不會笑了是吧?”
那天我被抽了一個小時。
晚上睡覺的時候,後背還火辣辣的疼,翻身都不敢翻。
第二天早上,林遠嚷嚷著要去吃炸雞。
“哥,你快點!”
我咬著牙跟在後麵。每走一步,後背的傷口就扯著疼。我走不快,隻能慢慢挪。
經過一條小巷的時候,一隻手突然伸出來,把我拽了進去。
我下意識想喊,被人捂住了嘴。
“別喊別喊,我們是好人!”
眼前站著三四個人,領頭的是個中年男人,穿著花襯衫,笑得很燦爛。
他遞過來一張名片。
“小夥子,我看你氣質特別好,想不想當模特?”
我看著那張名片,沒說話。
花襯衫男人滔滔不絕地講起來——
米國時裝周,國際巨星,年薪百萬,包吃包住,隻要簽了這份合同,明天就能飛。
“機會難得啊小夥子,你這種條件,不去走秀太可惜了!”
旁邊的人附和著,吹得天花亂墜。
我聽進去了幾句。
包吃包住。
不用一直笑?
我開口了,聲音有點啞:“去那邊......要一直笑嗎?”
花襯衫男人愣了一下,隨即笑得更燦爛了:
“笑?當然不用!模特走秀都是酷酷的,誰讓你笑了?”
我低頭看了看手裏的合同。
簽了。
當天晚上,我就坐上了飛往米國的飛機。
飛機上有七八個人,看起來都是十七八歲的年紀。
有人在發抖,有人在哭,有人一直往窗外看,像是想跳下去。
我安靜地坐著,嘴角保持著十五度的微笑。
旁邊一個染黃毛的男生湊過來:“你......你不害怕嗎?”
我想了想:“怕什麼?”
“怕被騙啊!這合同一看就是霸王條款,把我們賣到國外當奴隸怎麼辦?”
我沒回答。
我扭頭看向窗外。
飛機穿過雲層,底下是萬家燈火。
我在想的是:那邊有飯吃嗎?有床睡嗎?不用一直笑嗎?
如果這些都有,那被賣好像也沒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