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米國,我們被帶到一棟公寓樓裏。
每個人分到一個房間,雖然小,但有床有窗戶。
樓下的食堂一天三頓,米飯管飽,菜雖然簡單但油水足。
我第一次吃飯的時候,愣了很久。
因為我發現,沒有人看著我。
我想怎麼吃就怎麼吃,不用控製嘴張開的大小,不用邊吃邊保持微笑。
吃完不用站牆根,不用對著鏡子練習笑容。
我就端著盤子,坐在角落裏,一口一口,慢慢吃完了。
眼淚掉進米飯裏,我也沒擦。
之後的日子,比想象中忙。
公司給我們安排各種培訓和活動——走秀、拍照、商演,不管多小的場子都接。
從早連軸轉到晚,飛這個城市那個城市,休息時間少得可憐。
同批來的人開始抱怨。
“累死了,一天睡四個小時!”
“這什麼破公司,把我們當驢使!”
“我想回家......”
我聽著,不說話。
我每天按時起床,按時訓練,按時完成所有任務。
走秀老師讓練台步,我就練到腿軟。
攝影師讓擺表情,我就擺到臉僵。
不管多高強度,我都完美完成。
公司的人都說:“這小夥子天生吃這碗飯的!”
隻有陳哥——當年那個花襯衫男人,現在是專屬經紀人——覺得不對勁。
有天訓練結束,他攔住我:“你累不累?”
我笑著搖頭。
他盯著我的臉看了半天,突然伸手,在我嘴角按了一下。
笑容沒變。
“你......”他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他轉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摸了摸自己的臉。
其實我也在慢慢變化的。
至少笑容的弧度開始不一樣了。冷酷的、溫柔的、疏離的、魅惑的——
對著鏡頭,我能做出十幾種不同的笑。
隻是沒人看見的時候,我就不笑了。
不是不想笑,是忘了怎麼主動笑。
不到一個月,我已經能獨立接活。
公司說我是天才,說馬上會有巨星誕生。
陳哥卻越來越沉默。
有一天晚上,他喝多了,坐在公寓樓下跟我說:
“你知道公司在幹什麼嗎?公司吃的是人血饅頭。”
“你們這些人,都是賺錢的工具。”“
簽的合同全是坑,你們拿的錢,連百分之一都不到。”
我點點頭:“知道。”
他愣住了:“知道你還這麼拚命?”
我想了想。
“這邊挺好的。”
“好什麼好?你知不知道——”
“有飯吃。”我打斷他,“有床睡。不用一直笑。”
他張著嘴,半天說不出話。
過了很久,他低下頭,嘟囔了一句:“你以前過的是什麼日子......”
我沒回答。
日子一天天過去。
第三年,我登上了米國時裝周的T台。
燈光打下來的時候,我踩著節奏往前走,每一步都穩穩當當。
台下閃光燈亮成一片,有人喊我的名字。
回到後台,陳哥衝過來抱住我,眼眶紅紅的。
我拍了拍他的背,嘴角微微上揚。
不是標準的十五度。
是另一個弧度。
他愣了一下,隨即笑了:“你小子,剛剛笑得不一樣!”
我沒說話。
但我知道,剛才那一刻,我是真的高興。
直到第五年,警察在時裝周後台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