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經,我也是江家捧在手心裏的明珠。
六歲那年冬天,我半夜突發高燒,燒到驚厥。
爸爸連司機都來不及叫,裹著睡衣背著我跑了三公裏去醫院。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他的鞋都跑丟了一隻。
十歲,我因為練琴枯燥,坐在琴凳上發脾氣哭鬧。
媽媽沒有責罵我,而是陪著我坐了一下午,一遍遍撫摸我的後背,溫柔地說:
“歲禾是媽媽的驕傲,媽媽最喜歡聽歲禾彈琴了,但如果歲禾不喜歡彈琴,媽媽也不會怪寶貝的。”
而季臨川,更是我整個青春的見證者。
我們兩家是世交,從穿尿不濕開始就在一起玩。
我第一次逃課是他打的掩護,第一次來例假是他紅著臉去買的衛生巾,第一次被人表白是他黑著臉把那男生嚇跑。
十八歲成人禮那天,他在江邊為我放了滿城的煙花。
漫天流光中,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將我擁入懷中,鄭重許諾:
“歲禾,我會護你一輩子,讓你永遠做無憂無慮的小公主。”
那時候,我覺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可這一切,在五年前江寶珠拿著親子鑒定書上門的那一刻,全都碎了。
江寶珠穿著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局促地站在客廳裏。
由於當年醫院的失誤,護士抱錯了孩子。
我和江寶珠,互換了人生。
她在那個貧瘠偏遠的孤兒院長大,吃不飽穿不暖,受盡了苦頭和白眼。
愧疚感幾乎將我淹沒。
看著江寶珠粗糙的手指和怯懦的眼神,我覺得自己是個小偷。
所以,當江寶珠正式認祖歸宗後,我主動搬出了向陽大主臥。
我小心翼翼地觀察著爸媽的臉色,不對他們一開始對江寶珠的過度偏愛產生任何嫉妒的想法。
這是我欠她的。
我拚命地想要彌補,想要報恩。
我教她用餐禮儀,幫她搭配衣服,甚至在社交場合主動退到一邊,把聚光燈讓給她。
我以為隻要我足夠懂事,足夠退讓,隻要我把原本屬於她的一切都還給她,大家還能像以前一樣和睦相處。
可我錯了。
貪婪是填不滿的無底洞,而偏愛,是這世上最鋒利的刀。
江寶珠很聰明,擅長用示弱來掠奪。
回家的第一周,餐桌上有一道我最愛的糖醋小排。
那是家裏的阿姨特意為我做的。
我剛伸出筷子,坐在對麵的江寶珠就縮了縮脖子,盯著那盤排骨,顫聲說:
“以前在孤兒院,這種肉菜隻有院長能吃,我們要是敢伸筷子,是要挨打的......”
“有一次我太餓了偷吃了一塊,被關在小黑屋裏打了三天......”
那一瞬間,餐桌上的氣氛凝固了。
媽媽的眼淚瞬間就下來了,她一把打掉我的筷子,“啪”的一聲,排骨掉在桌上,滾了兩圈。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沒聽見妹妹說什麼嗎?”媽媽哭著吼我。
“你吃了二十年的肉,少吃一塊能餓死嗎?這盤排骨撤下去,以後家裏不許做!”
我僵在原地,看著媽媽抱著江寶珠痛哭,爸爸在一旁唉聲歎氣,眼神責備地看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