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大四那年,她突然回來了。
不是為了看我,是為了拿戶口本。
她要結婚。
男方是個搞藝術的,就是當年那個被我罵跑的流浪歌手的弟弟。
我看著那個染著黃毛、打著耳釘的男人,氣得差點腦溢血。
“不行!我不同意!”
“周婉,你是名牌大學生,你是天之驕子!你怎麼能嫁給這種人?”
“他有工作嗎?有社保嗎?有房嗎?他能給你什麼未來?”
小婉冷冷地看著我,挽著那個男人的手:“他愛我,這就夠了。”
“而且,我已經懷孕了。”
這一句話,像晴天霹靂一樣,把我劈得外焦裏嫩。
未婚先孕。
這在我們那個保守的小鎮,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我氣得渾身發抖,指著門口:“滾!你們給我滾!”
“把孩子打了!立刻!馬上!”
“想拿戶口本結婚?除非我死!”
小婉這次沒有哭,也沒有鬧。
她隻是平靜地看著我,眼神裏帶著一絲報複的快意。
“好啊,那我就等著你死的那天。”
她帶著那個男人走了。
我以為她隻是氣話,以為她過幾天就會回來認錯。
可我錯了。
那個男人根本不是什麼藝術家,就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他不僅僅騙了小婉的感情,還騙她借了高利貸,說是要開畫廊。
等我接到討債公司的電話時,那個男人已經卷款跑路了。
小婉被扣在了那幫人手裏。
電話裏,她哭得撕心裂肺:“爸,救我......他們要打死我......”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恐懼。
我拿著家裏所有的積蓄,還有那張本來準備給她買房的存折,瘋了一樣衝到了那個廢棄的倉庫。
對方是當地有名的地頭蛇,手裏拿著鋼管,一臉橫肉。
“老東西,錢帶來了嗎?”
我把錢扔在地上:“放人。”
他們數了數錢,卻並沒有放人的意思。
“這點錢隻夠還利息的,你女兒欠我們的,可是這個數。”
那個頭目伸出五根手指。
五十萬。
在那個年代,這簡直就是天文數字。
我看了一眼縮在角落裏、衣衫不整、滿臉淤青的小婉。
我的心像被刀絞一樣疼。
這是我捧在手心裏、用鞭子抽著長大的女兒啊。
我自己都舍不得動她一根手指頭,他們怎麼敢?
“錢我沒有了,但我這條命在這。”
我脫下外套,露出了藏在腰間的防身用的雙截棍。
那是沒收學生的違禁品,我一直留著。
“老李,報警!”我對著藏在門外的老李大吼一聲。
然後,我像個瘋子一樣衝了上去。
那一架,打得天昏地暗。
我畢竟老了,哪裏是那群年輕力壯的流氓的對手。
鋼管砸在我的背上、頭上,鮮血糊住了我的眼睛。
但我死死地咬住那個頭目的耳朵,任憑他們怎麼打都不鬆口。
“動我女兒......我咬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