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沒提離婚。
像個卑劣的小偷,我悄悄跟蹤了他們一個月。
我發現,齊琦給那男孩的一切,都和“貧窮”相反。她帶他去高級會所,但從不點我們曾經愛吃的路邊攤燒烤。她給他買名牌表,但絕不買我們攢錢買的第一塊電子表的同款。她陪他聽音樂會,但回避所有我們曾一起聽過的街頭藝人演出。
她在用他,覆蓋我的所有痕跡。
更殘忍的是,我發現那男孩喜歡叫我“哥”。
“哥今天打電話來了?”他在電話裏聽到我的聲音,隨意地問齊琦。
齊琦說:“他總是打電話,苦日子過慣了,沒安全感。”
我縮在空蕩的別墅裏,抱緊自己。想起很多年前,齊琦在餐廳被客人騷擾,我衝進去和人打架,肋骨斷了兩根。
她跪在急診室外麵哭:“林深,等你好了,我一定讓你過安穩日子,再也不用打架。”
後來我好了,我們有錢了。我卻真的沒安全感了。
生日那天,我做了滿滿一桌菜,等齊琦回來。她淩晨才進門,身上有陌生的香水味——男香,清冽的雪鬆調。
“吃過了。”她看都沒看餐桌,徑直往樓上走。
我拉住她:“今天是我生日。”
她停頓了一下,揉了揉眉心:“抱歉,忘了。”
“你以前從不忘記。”
“以前是以前。”她甩開我的手,“林深,別總提以前,我累。”
浴室水聲響起。我坐在涼透的飯菜前,突然想起二十三歲生日。我們在出租屋裏,她用易拉罐拉環給我當戒指。
“林深,等我以後有錢了,給你買真的。”
我說我不要真的,我就要這個。她哭了,說:“你怎麼這麼傻。”
現在我想,也許傻的不是我。是以為苦難會讓愛情更堅固的我。
水聲停了。齊琦擦著頭發走出來,看到我還坐著,皺了皺眉。
“怎麼還不睡?”
“齊琦。”我抬起頭,努力讓自己的聲音平靜,“如果我變得不認識過去的我了,我們能不能重新開始?”
她愣住。然後笑了,笑得諷刺。
“怎麼變?去整容?失憶?”她走過來,捏起我的下巴,“林深,你手上的疤,是打架留下的。”
“你肩上的舊傷,是工地扛水泥留下的。”
“你甚至走路的姿勢,都是長期幹重活養成的習慣。”
她鬆開我,眼神像看一件破舊的工具:
“你渾身上下,每一處都寫著‘我窮過’。”
“我逃不掉了,但至少,我可以找個沒這些痕跡的男人,假裝我也從未窮過。”
那天晚上,我對著鏡子看了很久。試圖找出身上“不窮”的部分。
卻發現連我最珍視的回憶——她為我擋下的酒瓶,我們一起分吃的饅頭,寒夜裏相擁取暖的體溫——在她眼裏,都隻是不堪的證明。
淩晨三點,我收到陌生號碼發來的照片。是齊琦和那男孩,睡在她辦公室的沙發上。男孩枕著她的腿,睡得香甜。她睜著眼,看著天花板,側臉是我熟悉的輪廓。
我放大照片。看到她眼角有淚。
我以為她終於後悔了。
下一秒,新消息進來:
“哥,她說抱著我才能睡著,因為我不像你,不會在夢裏驚醒說‘別打她’。”
“對了,她說你當年總做噩夢,真可憐。”
我握著手機,全身冰冷。
原來她連我的夢,都當作恥辱說給別人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