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痛覺過敏。
別人被紙劃破手指,隻會覺得有些刺痛,我卻會疼得眼淚直流,連一顆小小的倒刺,都能讓我疼上半天。
好在,我有一個特殊的能力。
每天淩晨零點一到,我便會忘記當天經曆過的所有疼痛。
所以從小到大,我從不害怕受傷。
七歲那年,我被同學推倒,膝蓋磕在水泥地上,疼得哭了一整天。
第二天醒來,我又能蹦蹦跳跳地去上學。
十八歲那年,我騎車摔進路邊的草叢,手臂擦掉一大片皮。
疼得連路都走不動,可到了第二天,我照樣忘得一幹二淨。
直到我遇見陸承硯。
他是第一個真正心疼我的人。
那天,我不過是削蘋果時劃破了手指,疼得眼淚直掉。
陸承硯卻比我還緊張,拿著醫藥箱蹲在我麵前,替我消毒時,眼眶都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