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母下葬後,我走了半個月,終於到了京城。
我在城門口茶肆要了碗最便宜的茶水,喝完後正想問小二能不能幫我續。
隔壁桌突然有人議論起裴敘。
“要說裴大人,當真是難得,亡妻走了三年,旁人提續弦,他一概都拒了。”
“謝家那邊催了三回,前幾日他才鬆口應下這門親事。”
“聽說裴大人自己說了,他那過世的原配跟著他的時候,吃盡了苦頭,他心裏一直存著愧。往後再娶,斷然不會叫新夫人再受半分委屈。”
我端著茶碗,指尖發白。
我丈夫就是那位裴大人,我們成親七年。
可我活得好好的。
我十三歲進藥鋪做學徒,掙來的錢一半替他交束脩。
最冷的那個冬天他病了,我把陪嫁的銀鐲當了,換回兩錢人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