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靈感大會的那天,我提出熬了三個月的新靈感,可那個新員工卻突然舉手,一字一句地說:
「主編,這是我的靈感,我連底稿都有了。」
主編女友卻不辨是非,反而斥責我作為老員工要多照顧新人,不要總是那麼咄咄逼人。
「小張剛來,資曆淺,你別總想著欺負他。有點老員工的樣子!」
同事們見狀,也紛紛稱讚新員工就是幹這行的料。
說我是一個賊,不配當寫手。
我百口莫辯,氣血上湧,被女友親手趕出公司。
我名聲被毀,圈內從此沒人敢用我。
最難的時候,我連飯都吃不上,餓出了癌症。
最後在出租屋裏,含恨而終。
再睜眼,我回到開會那天早上,看著滿臉堆笑的小張。
我不吵不鬧,將那本寫滿靈感的筆記本推給他,大度開口:
「小張這孩子好啊,上次和我說了一個新靈感,大家都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