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突發重病住進ICU,醫生下了病危通知書,手術費還差十幾萬。
我拿著女兒的銀行卡衝進銀行,
櫃員掃了一眼身份證,把卡推了回來:
"戶主是周語桐,你不是本人,取不了。"
我說我是她爸,她現在躺在重症監護室裏插著管子。
櫃員翻了個白眼:
"那你讓她本人來,或者提供公證委托書。"
我急得渾身發抖,問他人都快沒了怎麼做公證。
他聳聳肩,指了指旁邊的告示牌:
"這是規定,又不是我定的,你跟我急沒用。"
我轉頭去找大堂經理,經理笑眯眯的搖搖頭:
"確實需要本人授權,要不您再提供一份監護關係證明?"
我把戶口本、出生證明、父女合照全攤在櫃台上。
經理扶了扶眼鏡,慢悠悠說:
"這些不具備法律效力,您得去公證處開監護證明。"
"再到居委會蓋章,流程大概三到五個工作日。"
三到五個工作日?
人都涼透了還要錢幹什麼?
我站在大廳中間,渾身的血往腦門上湧。
顫抖著掏出手機,打開了直播。
鏡頭對準那張橫幅,同時撥通了110。
五分鐘,在線人數破了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