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來,財務主管把我的報銷單扔到了地上。
“住宿發票沒有紙質原件,不報。”
我解釋酒店開的是電子發票,打印出來就能入賬。
他抱著胳膊:
“我幹了二十年財務,輪得到你教?”
我聯係酒店,補蓋公章,又附上付款記錄,他仍舊不收。
“交通費沒有逐筆明細,誰知道你是不是繞路旅遊?”
我熬夜整理了三十七筆車票,把時間、地點、工作事項全部標清。
第三次,他終於翻到了餐費那頁。
“客戶八個人,就一張總票?”
“每道菜多少錢,誰吃了多少,都得證明。”
旁邊同事偷偷告訴我,他就是想拖到月底,讓我錯過報銷期限。
我氣得手發抖,卻還是問:
“隻要原始明細齊全,就能報?”
他當著部門經理的麵拍了桌子:
“當然!而且必須由我逐項核驗,別人簽字不算。”
好,你等著。
回去後,我將出差時的大型展會采購物資全部進行了導出。
供應商係統甚至能導出每顆螺絲的獨立出庫記錄。
兩萬多條蓋章明細,整整六箱打印紙。
這一次,我按要求都留下記錄了。
那他也要讓他為自己的“必須逐項核驗”負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