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六十大壽那天。
把我守了十一年的三家早餐店,全給了我弟。
弟媳剛把三串鑰匙塞進包。
我爸又推來一張放棄書。
“簽了,以後這三家店跟你沒關係。”
我簽下名字。
我媽卻立刻拉住我:
“店雖然給嘉樹了,但采購、員工、賬目還得你管。”
“都是一家人,別計較。”
我爸也習慣性吩咐:
“明早三點半去城南拿肉,別遲到。”
我抬頭看向弟弟。
“聽見了嗎?”
他愣住:
“不是一直你去?”
我把放棄書推到他麵前。
“以前我以為店也有我的份。”
“現在店是你的。”
“淩晨四點,當然也歸你。”
他們的臉瞬間就煞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