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永生者,迄今為止活了六百年。
我看著手底下那個替我趕馬車的孤女,
用我給的本錢做到天下首富,傳了十二代。
這一代出了個天才,回國第一年就把集團市值翻了三十倍。
所有人都說我是程家那個吃白食的。
我懶得解釋,每天就在頂層喝茶曬太陽,月底簽字領分紅。
直到她的未婚夫在年會上走到我麵前。
“林先生,挽星太客氣不好意思講,我替她問一句。”
“您每年分走利潤的百分之六十,您覺得合理嗎?”
“公司上上下下三千人,沒有一個人見過您為公司做出貢獻。”
“說白了,您就是個吃白飯的。”
全場安靜,程挽星握了握他的手,沒製止。
她看向我,歎了口氣:
“林先生,時代變了。能力才是話語權。”
我點點頭,放下沒喝的酒。
時代確實變了。
但這棟樓下麵那塊地,地契上的手印是我一百二十年前親手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