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歲那年身染重病,治病所需藥材價值百兩。
恰逢宮中貴妃臨盆,我娘被選入宮中接生。
為領頭功,她在產房內冒死正胎止血,才保住貴妃與小公主兩條性命。
可貴妃卻說,小公主剛剛降生,不宜沾染銅臭。
為給女兒積福,她寧可給寺廟捐贈萬兩香火,也不肯按例賞賜穩婆。
我娘跪著討要賞錢,說家中女兒正等銀子救命。
貴妃嫌她在喜日哭喪,命人掌嘴三十,打得她滿口是血,扔進雨中。
我娘爬出宮門時,懷裏還護著那張沒能抓到藥的方子。
她死後,我被遊醫救活,後來又在流亡途中救下微服遇刺的皇長子。
十二年後,皇長子登基,我被冊為皇後,執掌中宮。
當年那位小公主即將遠嫁和親。
從前風光無限的貴妃早已成了無權無勢的寧太妃。
她舍不得親女兒遠嫁苦寒之地,跪到坤寧宮前,求我將和親人選換成宗室旁支。
我翻開宗室名冊,將朱筆停在小公主的名字上:
“太妃當年為了給她積福,連我娘的救命錢都不肯給。”
“如今這樁能保兩國福澤萬世的婚事,怎麼反倒舍不得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