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是在接我放學的路上丟的,媽媽因此認定是我害了他。
那天我貪玩繞去小賣部,他誤以為我去了舊橋,去找我後再沒回來。
從此,媽媽把自己關在屋裏,靠酒精睡覺。
醉酒時會拿東西砸我,看我疼得發抖也隻是冷嘲熱諷。
清醒時就一遍遍翻哥哥留下的衣服,好像這樣哥哥就會回來。
我學著踩板凳做飯、撿廢品換錢。
可我的討好隻換來她的怨恨。
就連後來查出絕症,我也隻敢把診斷書偷偷藏起來。
因為家裏早就沒錢治了。
後來哥哥找到了。
媽媽接完電話跪在地上哭了半小時,那是她六年來第一次出門沒有酒氣。
哥哥回來那天,瘦得像一把幹柴。
醫生說他心臟衰竭,不移植活不過三個月。
媽媽在走廊裏崩潰大哭:
“老天爺你不能這樣,好不容易把他還給我,又要帶走他!”
我站在走廊盡頭,攥著兜裏那張自己的診斷書。
第二天,移植中心通知媽媽,有一顆各項指標完全匹配的心臟。
媽媽抱著哥哥喜極而泣。
我坐在住院部大廳的塑料椅上,給媽媽寫了一封信:
媽媽,你最愛的哥哥回來了。
讓我的心臟在他的胸腔跳動,替我愛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