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骨髓移植的前一天,妻子將離婚協議夾進繳費單裏遞給我。
“等孩子好了,我們就分開吧。”
我以為自己聽錯了。
當年是她抱著福利院裏瘦小的孩子,說這就是我們的緣分。
孩子生病後,也是她握著我的手,說一家人總能熬過去。
如今她告訴我,她因為另一個男人懷孕了,她得給親生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我攥著繳費單,張了好幾次口,最後隻啞聲問了句:
“那手術的錢呢?”
她說會承擔答應過的部分,但要我先簽字,免得以後糾纏。
病房門忽然開了一條縫。
十歲的養女緊緊抓住輸液架,站在那裏臉白得幾乎透明。
這個平時抽血都要我捂住眼睛的孩子,竟把協議從我手裏慢慢抽了出去。
“爸爸,這不是醫院讓你簽的,對嗎?”
我讓她先回床上,她卻按下護士鈴,認真問能不能請醫務社工過來。
妻子低聲說,大人的事,小孩子不懂。
她點點頭:
“我是很多都不懂,所以才要找懂的人幫他。”
“我絕不能讓他為了救我,去答應讓他委屈一輩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