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天,我許下一個願望。
我想用我的生命做交換,隻求能和弟弟互換身體三天。
隻因為我想體驗一次被爸媽愛的感覺。
小時候弟弟被領養回家的第一天,媽媽就告訴我:
“你弟弟身世可憐,你必須讓著他。”
從此我便沒有了被爸媽偏愛的資格。
弟弟隻是擦破點皮都能讓全家兵荒馬亂,
而我高燒近乎驚厥卻隻得來爸媽一句別裝死。
第二天睜眼,我真的和弟弟互換身體了。
我頂著弟弟的臉,走向獨自在廚房忙碌的爸爸。
我剛喊了一聲爸,她切菜的手一頓,看我的眼神裏變得防備:
“你是誰,我的阿瑾從來不會這麼小心翼翼叫我。”
這時我住的小閣樓突然爆發了一陣尖叫,
弟弟頂著我的臉衝了下來,一把緊緊抱住媽媽,
爸爸立馬紅了眼眶:
“你是阿瑾對不對?就算換了軀殼,我也能一眼認出我的寶貝兒子。”
聞聲趕來的媽媽也走過去,三人相擁在一起。
我僵在原地,徹底死了心。
原來換了副皮囊,他們也不會愛我。
胸腔傳來一陣悶痛,喉嚨湧上濃烈的腥甜。
互換身體的代價開始倒計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