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那年,我跪在長公主府外磕碎了額頭。
把母親和未婚妻沈清秋,從教坊司的死牢裏救了出來。
懿旨到達時,她們正被按在燒紅的鐵板上,馬上就要烙下官妓的賤印。
得救後,母親哭著發誓以後再不讓我受苦,清秋緊緊拉住我說這輩子非我不嫁。
我死死掐破掌心,卻想起昨夜在長公主榻前簽下的賣身死契。
為了保住她們,我把自己賣給了殘虐成性的長公主做麵首。
一旦反悔,長公主隻需動動手指,她們就會被扔進軍營,生不如死。
我甩開母親的手,將定情玉佩扔給沈清秋:
"我馬上就要進公主府享福了,誰要帶著你們兩個累贅?"
朱門合上那一瞬,我跪在雪地裏咬碎了牙。
此後八年,我在公主府日日受盡折辱。
直到瞎了一隻眼,被廢去武功,才撿回殘命被掃地出門。
卻在寺廟外倒夜香時,撞見了已是當朝第一女醫的未婚妻,和身披誥命的母親。
我慌亂壓下鬥笠,瘸著腿往暗巷裏躲。
母親冷著臉擋住了巷口,清秋死死箍住我的手腕:
"當年貪慕虛榮甘願給人做狗,如今怎麼這幅模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