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第十五年,我的親生父母找上了門。
他們很窮,衣服滿是補丁,租的房子漏雨,吃的最好的菜是鹹鴨蛋。
但他們承諾,會給我很多的愛,問我願不願意回去。
我點頭了,於是我度過了人生中最幸福的三個月。
媽媽會給我吹頭發,爸爸會接我放學。
養弟會把唯一的新棉襖讓給我。
我以為終於有了家。
直到那天,爸媽在路邊剮到首富女兒的豪車,當晚被人扔進了公海喂魚。
養弟提著菜刀去報仇。
第二天被發現死在城中村的出租屋裏,渾身是傷。
我瘋了。
用三年時間,從夜場少爺爬到會所領班,再從領班變成富婆的情人。
終於,獲得了一張首富晚宴的入場券。
可我踏進宴會廳,看到的卻是穿著高定禮服的媽媽,
舉杯致辭的爸爸,以及笑意盈盈的養弟。
而那個首富千金,正穿著傭人的衣服候在一旁。
他們看見我,毫不意外,走上前來笑著宣布:
“寶貝,恭喜你,忠誠測試,通過了。”
“從今以後,你是我們真正的家人。”
聽完,我手裏的刀掉在了地上。
原來,我耗盡所有的複仇,不過是他們安排的一場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