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給爸媽轉過節費。
老婆突然懊惱道:
“哎呀,錢又轉錯給明軒了。”
“算了,剛好他要買車,你當姐夫的幫一把應該的。”
我看著她的手機置頂,沒吭聲。
孟明軒,我老婆的繼弟。
結婚五年。
我每個月的工資,都會被老婆誤轉給他。
結婚當晚,禮金還沒捂熱,她就不小心轉錯三萬:
“算了,為了咱們結婚,明軒忙前忙後,犒勞犒勞他應該的。”
我媽住院做手術,我讓老婆去繳費。
等到醫院催款,她才不耐煩地告訴我:
“錢轉錯給明軒了,他剛換工作手頭沒錢,咱幫幫他,應該的。”
“媽的醫藥費,你再找人湊湊。”
就連我們攢了三年的婚房首付,也被她拿去給繼弟當了彩禮。
“轉都轉了,我哪好意思再要回來?”
“況且明軒結婚是大事,咱給他添點應該的!”
這些年,我真是聽夠了這句“應該的”。
此刻,看著她又把我這個月的績效獎金轉了出去。
我奪過手機,笑了:
“你這麼喜歡幫襯你繼弟,那咱們離婚也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