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元郎與我指腹為婚,說我的詩才勝過京城所有閨秀,該是個女狀元。
他等我五年,每夜與我書信往來,總在信末寫:“吾妻清辭,才冠京華。”
二十歲那晚他高中狀元,瓊林宴後醉醺醺闖進我閨房。
那夜,他幾乎將我揉碎在滿桌詩稿上,墨硯打翻,染黑了我素白的襦裙。
可天明後,他卻以“女子無才、淫詞豔曲”的罪名,當眾焚毀我所有詩稿,退婚另娶尚書千金。
他知道我最怕詩稿被焚。
因為我娘就是詩稿被焚後鬱鬱而終的。
知道我最重才名。
因為他新娶的妻子早已在京中散布,說我寫的都是情詩,專會勾引男人。
可他還是這麼做了。
因為要給他那位“德才兼備”的尚書之女,鋪一條誥命夫人的路。
閨中姐妹見我詩稿被焚,給我送來下堂婦的牌匾。
送匾那日,他在沈府外朝我伸手:
“知道羞了?認命,我納你為妾。”
我揮開他執筆的手,轉身走進那片灰燼。
我確實羞得渾身發抖。
所以當那道冰冷的聲音響起,說能回到過去,攔住娘親焚稿的手時。
我立刻咬破嘴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