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那年,發現首富媽媽精神出軌後,爸爸就帶我離家出走了。
爸爸咽氣前告訴我:
“有錢人薄情,但那是你親媽,你沒得選。”
“如果可以,以後選女人,你就選個沒錢本分的。”
所以後來,喜歡創業的女友破產了三次,我也沒有想過離開她。
第一次,我賣掉了心愛的限量款吉他,從一個程序員變成了酒吧的歌手。
第二次,為了掙一瓶啤酒六塊錢的提成,我放棄了唱歌,在酒吧專職賣酒。
第三次,女友紅著眼眶推過來一張三百萬的借據,我沉默地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就在我猶豫要不要向首富媽求救的時候,意外聽到她和朋友的對話:
“清然姐果然魅力無窮,讓一個賣酒的給你還了上百萬。”
“你說他都賣酒了,那下一步是不是得賣身了?”
隔著包廂門,沈清然的聲音卻格外清晰:
“下一次要還的是三百萬。如果他真的自甘墮落,我不介意讓他去鴨店當牛郎。”
“但我相信溫煜是個有底線的。所以隻要他還肯給我老實還錢,我就不會虧待他。”
我笑笑,撥通了媽媽的電話。
“感謝你十幾年來每天的短信問候,所以這一次,我決定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