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異父異母的繼姐親手將我送進了精神病院。
她溫柔地擦去我的眼淚,語氣卻冷得刺骨。
“治好愛別人的壞毛病,承認你愛的隻有姐姐,我就接你回家。”
三年裏我分六次收到了女友的雙腿、雙眼、雙手。
哪怕我說我已經愛上了她。
生日那天,看著被寄來的頭。
我笑了,笑得真心實意。
主動和陸令儀領了證。
我們在彼此心口刻下對方的名字。
整整八年,我要求全公司三萬名員工隻女不男。
家裏不允許養任何一隻雄性動物。
陸令儀樂意之至。
直到,一位自稱是她親弟的男孩找上了門。
“你一個假少爺,還想霸占我姐多久?”
我望著陸令儀發來的“別動他”三個字,笑了。
一刀捅進那男孩的心臟,回複她。
【姐姐,你忘了,你的戀人和弟弟都隻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