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誌遠上任大隊書記當天,
將鄰家寡嫂和她三個兒子接回了家。
他自稱帶頭幫扶,讓寡嫂主內,我主外。
甚至讓我將屋子讓出來給寡嫂住,
還將糧票都交給寡嫂保管。
我不同意,他失望指責:
“作為幹部的家屬,你怎麼連這點覺悟都沒有?”
寡嫂也帶著孩子跪在我麵前,
“弟妹,請你給我們母子一條活路吧,不然我就帶著孩子們去跳河。”
我無奈妥協,直到女兒因饑餓高燒不退,
我不得已拿走寡嫂私藏的糧票,換錢帶女兒去醫院。
可周誌遠卻暴怒,怒斥我偷竊糧票,將我送到勞改場五年。
我在廠裏受盡苦楚,寡嫂卻和周誌遠生了八個孩子。
絕望之下,我抱著女兒的屍骨,跳河自殺。
再睜眼,我回到被送勞改場那天。
這次,我帶著父母用命換來的一等功勳章,
直接跪在區委大院門前:
“有人欺負烈士的孩子,不知道組織管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