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陳的電話三分鐘後打過來。
“你說訴訟方案?發生什麼事了?”
我把情況簡單說了一遍。
從薑濤發朋友圈,到卡號被倒賣,到我爸被人敲門。
老陳沉默了幾秒。
“林逸,你要想清楚。起訴家人,很難收場。”
“我想清楚了。”
“那你聽我說。他泄露的是你老婆的金融信息,這個性質很嚴重。”
“能告贏嗎?”
“能。但你得配合我收集證據。公司的談話記錄、銀行的風險提示、你爸被陌生人騷擾的證據,這些都要。”
“證據我可以收集。然後呢?”
“然後,就看對方接下來還做什麼了。”
“什麼意思?”
“林逸,他如果隻是發個朋友圈,民事索賠最多幾萬塊,不痛不癢。但如果他繼續作妖,甚至做出更過分的事......”
老陳沒說完。
我明白了。
“那我就能讓他傾家蕩產?”
“對。所以你這幾天先別急著動手,把證據收集好,靜觀其變。
如果他不作死,我們就走普通流程。
如果他繼續找死,我有更狠的辦法。”
我深吸一口氣。
“陳哥,我明白了。”
“這幾天你先穩住。該收集證據收集證據,別打草驚蛇。等時機成熟,我會告訴你下一步怎麼走。”
“好。”
“還有,你老婆那邊,你得有個心理準備。”
“什麼意思?”
“她可能要站隊。你做好最壞的打算。”
我掛斷電話。
看著手機屏幕。
薑嵐的微信頭像還亮著。
我沒有打開。
第二天,我去了老陳的辦公室。
他把門關上,給我倒了一杯茶。
“你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
“那我給你交個底。”他說,“這種案子,刑事立案不難,難的是民事索賠。”
“難在哪?”
“難在證明損失。”他說,“你老婆的卡沒被盜刷成功,你爸也沒受傷。法院會問,你的損失在哪?”
“我的信息被賣了。”
“信息被賣,值多少錢?”
“五百一條。”
“五百一條,賣了多少條?”
“不知道。”
“所以,刑事能立案,民事賠不了多少。”他說,“除非他繼續作,作出更大的窟窿。”
我看著他。
“你的意思是,等?”
“等。”他說,“但不是幹等。你把證據收好,把他每一次動作都記下來。”
“記到什麼時候?”
“記到他把自己送進去。”
第三天。
我去了派出所。
把所有證據都遞交上去:截圖、轉發記錄、HR的風險提示文件、我爸的報案記錄。
值班民警一張一張看。
“這個卡號後四位,是你妻子的?”
“是。”
“這條‘五百一條’的評論,截圖時間?”
“昨天晚上十點十七。”
“你爸被敲門,有監控嗎?”
“小區門口有,我已經讓物業調了。”
民警點點頭。
“你的情況我們了解了。這確實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我們會立案調查。”
“謝謝。”
“我們會通知對方配合調查。你保持電話暢通。”
我接過受案回執,折好,放進內兜。
回執上寫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我盯著那行字,站了很久。
三個月前,我還在項目會上跟客戶拍桌子。
三個月後,我站在派出所門口,手裏捏著一張紙。
紙很輕。
可它比三百萬重。
離開派出所,我給老陳發了條信息。
“證據已經提交派出所。”
老陳回複。
“收到。接下來等他們的反應。”
下午,我接到薑嵐的電話。
“林逸,警察找阿濤了。”
“我知道。”
薑嵐的聲音在發抖。
“你......你真的要這樣?”
“我隻是報案。”
薑嵐哭了。
“他是我弟弟!”
“嵐嵐,他泄露你的信用卡信息在先。現在我爸被人跟蹤,我被公司警告,你讓我怎麼辦?”
“他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他發朋友圈之前沒想過後果?”
薑嵐說不出話。
“嵐嵐,你自己想清楚。”
我掛斷電話。
站在路邊,我看著手機上的受案回執。
回執上有一行小字:案件編號。
我把它拍下來,發給老陳。
老陳回了四個字。
“留著,有用。”
我把手機放回口袋。
抬頭看了一眼天。
天很藍。
可我知道,這事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