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半月前,我提了這輛奔馳E300L。
新車,45萬,連磨合期都還沒過。
半個月後,周凱突然給我打電話。
那幾天他一直在請假,說是家裏有事。
組長在群裏問過,誰有空幫他頂兩天。
“哥們,幫個忙。我女朋友要來,你車能借我用一天嗎?”
“晚晴要來了?”
周凱追晚晴追了大半年,我是知道的。兩個人一直異地,他每次提起晚晴,眼睛都在發光。
“對,她明天晚上到機場。我想開輛好點的車去接她。”
我猶豫了一下。
“就一天,明天我就還你。”周凱說,“哥們,我真的很在意這個女孩。”
他說這話的時候,聲音跟平時不一樣。
組裏都知道,他為了這個女孩改了作息。
每天十一點,準時視頻。
他跟我說過,等晚晴調到本市,他就去求婚。
我最後還是答應了。
畢竟周凱是同事,平時關係也不錯。
第二天晚上,周凱來拿鑰匙。
“哥們,太夠意思了。”他接過鑰匙,拍了拍我的肩膀,“明天我就還你。”
“行,注意安全。新車,悠著點開。”
“放心。”周凱笑著說。
然而第二天,他發來消息:
“哥們,晚晴想去昆明吃燭光晚餐,我今天晚上開車過去。明天回來就還你。”
我當時覺得有點不對勁,但也沒多想。年輕人約會,想浪漫點也正常。
我給他回了句“注意安全”。
他隔了半小時才回一個“好”。
平時他打字很快,很少隻回一個字。
第三天,他又發消息:
“哥們,晚晴想去郊區的網紅景點打卡。再借一天。”
我開始不耐煩了,但想著都已經借出去了,也就沒說什麼。
第四天,他的消息就沒了。
我給晚晴的公司打過一次電話。
前台說她請了年假。
我問請了幾天,對方說這個不方便透露。
我打電話,他不接。發微信,他不回。
我以為他出了什麼事,差點報警。
我甚至去查了高速的事故通報。
連著查了三天,沒有對得上的。
那三晚我睡得很少。
一周後,他終於回了我一條消息:
“哥們,再等幾天。我會還你的。”
我在公司堵他,他說車在外地,讓我再等等。
第二次堵他,他說車出了點小問題,正在修。
我問他哪家修車廠,他說了一個名字。
我在本地沒見過這個牌子。
我在地圖上搜了一下,位置在城西。
我說我去看看,他說不用,快好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一直沒往我這邊看。
我倆站在消防通道口。
樓道燈滅了一次,我按了一下,又亮了。
我問什麼問題,他支支吾吾說不清楚。
就這樣,一天拖成了一周,一周拖成了半個月,半個月拖成了一個月。
這一個月裏,我每天下班都要在車位上站一會兒。
空著的車位,卷簾門上貼著一張物業通知。
第二次堵他的時候,他手裏提著一個紙袋。
紙袋口露出半截泡沫,纏了好幾層。
我問他那是什麼,他說是給晚晴買的東西。
現在想起來,那個紙袋的形狀,像一個盒子。
昨天,周凱把車還給了我。
但他整個人變了。臉色蒼白,眼睛布滿血絲,像是很久沒睡好覺。
“車還你。”他把鑰匙塞到我手裏,轉身就要走。
我拉住他胳膊。
他整個人哆嗦了一下。
“等等,周凱,你到底怎麼了?晚晴呢?”
“沒事。”他頭也不回,“車我加滿油了,你查一下沒問題就行。”
他說完就走了,走得很快,像是在逃。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勁,但也說不上來哪裏不對。
直到今天,老王說那句話。
我才意識到,事情遠比我想象的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