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拿到離婚證那天,我媽摸了摸我的頭,眼裏都是心疼。
“棠棠,以後不結婚也沒關係,媽媽養你。”
我笑了。
“媽,我也能養你。”
閨蜜站在旁邊舉起手機。
“來,紀念一下,許知棠女士重獲自由。”
我被她逗笑了。
後來,白棠鎮重新整理婚俗說明。
羅爺爺被請去給年輕人講舊禮。
新的牌子立在祠堂外。
上麵寫著:
親媽拍喜,是母親對女兒的祝願。
不得異化為懲戒、羞辱或暴力。
閨蜜把照片發給我時,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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