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歲那年,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和聞謙有婚約。
我很高興,抱著枕頭搬去了聞家,說要提前和夫君住。
聞謙比我大兩歲,已經很懂禮數。
他把我連人帶枕頭推出門,板著小臉告訴我:
「男女七歲不同席。」
我掰著手指算了半天。
「可我才五歲呀。」
......
聞謙被我問住了,扶著門,一時沒出聲。
我趕緊把枕頭塞進門縫,替他想了個兩全的法子。
「這樣,你睡你的,我睡我的。我先同你住兩年,等我七歲,再搬回去。」
他低頭看著卡在門縫裏的枕頭。
枕角上留著我的牙印,下午吃棗糕落的碎屑還沒拍幹淨。
「你娘知道嗎?」
「知道呀。」
出門時,我特意同娘說,要去找我夫君。
她正與姨母打葉子牌,應了句好,還吩咐丫鬟領著我,別在外頭摔了。
連送我的人都安排好了,可見她很讚成這樁事。
聞謙越過我,去看廊下的丫鬟。
她本來捂著嘴笑,被他一瞧,忙往前站了站。
「奴婢這就去請夫人。」
我叫住她:「把我的木馬也帶來。」
「不許帶。」聞謙接得比她還快。
我往他身後望了望。
聞家的門這麼大,多放一匹木馬怎麼了?
為了嫁過來,我連最喜歡的撥浪鼓都留給弟弟了。
有舍有得,我爹下午剛教的,總不能光有舍,沒有得。
我將這番道理說給聞謙聽,他卻把枕頭抽了出來,拍掉上麵的糕渣。
「夫婦要成親以後才能住在一起。」
「那就成親。」
「我們還小。」
我想了想,明白了。大人一說辦不了什麼事,多半是缺銀子。
於是摸遍兩個荷包,將一枚銅錢、一塊麥芽糖和一個核桃,挨個擺在他門前。
銅錢是我的,糖是他給的。
核桃我咬過一口,沒咬開,算不得吃過。
「我先出這些。明年壓歲錢發下來,再給你添。」
聞謙盯著那顆核桃,半天沒說話。
我怕這點家當還不夠,趕緊添了一句。
「我也吃不了多少飯。今日晚膳隻吃了兩碗。」
廊下撲哧一聲。聞伯母扶著門框,笑得發上的步搖直晃。
「阿謙,人家連家當都帶來了,你總不好讓人站在門口。」
我連連點頭,抱起枕頭就要往裏鑽。
聞謙比我快一步,搬出書房的矮凳,請我坐在廊下,又端來一碟剝好的核桃仁。
他待客很周到,就是不肯讓我進屋。
沒多久,我娘到了。
她叫丫鬟收好枕頭,將我抱起來,順手撿走門前那枚銅錢。
「我叫你來玩,沒叫你來討飯養夫君。」
我蹬著腿糾正她:「我帶錢了!」
娘把我放回地上,憋著笑蹲下來,將銅錢塞回我荷包。
「你們的婚事,得等長大以後再說。到那時,你願意,他也願意,才作數。」
下午明明是他們先說,我長大要嫁給聞謙。
我連東西都收拾好了,如今又多出這麼些規矩。
回去時,我抱著枕頭走得很慢。
兩家後院挨著,大門卻要繞過半條巷子,走到巷口,我就抱不動了。
聞謙跟了出來,將枕頭接過去。
我仰頭問他,是不是後悔沒讓我留下。他把枕頭抱穩,將有牙印的那麵翻到底下。
「怕你把枕頭拖在地上,夜裏沒得睡。」
我就知道,他舍不得我的枕頭。方才還看了那麼久。
到了許家門前,我還惦記著他那套規矩。
「聞謙,你把禮數好好學一學。」
他站在台階下麵,點頭應了。
「等你學會了,講給我聽。不能隻挑攔著我進門的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