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被叫去社區,是唐秀蘭舉報我“無資質經營二次供水”。
陳主任看完賬,又去泵房拍照。
“你隻是受業委會委托代管,不屬於經營。但收費和公示確實要規範。”
我問:“怎麼規範?”
“最好由業委會開專門賬戶,每月公示。維修也要兩人以上確認。”
回小區後,我立即在群裏提出停止個人收款,由業委會派人共同管理。
劉廣成半個小時沒回複。
唐秀蘭卻說:“現在才想起來規範,是不是怕查?”
第二次舉報,是說水箱三年沒洗。
可牆上貼著一年兩次的清洗記錄,合同和消毒記錄也在。
社區核實後發了說明。
唐秀蘭沒有道歉,隻改口說:“有沒有洗,不能隻看他們自己提供的材料。”
第三次,她把舉報電話打到了區裏的政務熱線。
內容變成了我長期向居民強行攤派費用,不交錢就不給供水。
這次,街道要求我們三方到場。
會議室裏,唐秀蘭拿出一張打印表。
“二百零四戶,一戶每月六塊,一年就是一萬四千六百八十八。三年四萬四千多。請問這些錢在哪裏?”
我把賬本推過去。
“你算的是每戶都按時交。實際三年共收三萬七千五百二十六元八角。”
“電費三萬三千零九十七元,水箱清洗四千八百元,換電機和控製器六千一百元,零星配件五百六十元。”
工作人員拿計算器一按,抬頭問:“支出四萬四千五百五十七元,比收入多七千多?”
“其中四千元是我墊的電機維修款。這次控製器我又墊了六百一十八塊二毛。剩下的缺口,是前兩年業委會用停車費補了。”
劉廣成連忙點頭。
“對,對,停車費補過。”
工作人員問:“憑證呢?”
劉廣成翻了半天手機。
“時間久了,我回去找。”
唐秀蘭冷笑。
“誰知道是真補了,還是他們兩個串通做賬?”
我抬頭看她。
“你說我拿了錢,就拿證據。”
“錢進過你的賬戶,就是證據。”
“每筆支出都有去向。”
“那你為什麼肯白幹三年?正常人誰這麼熱心?肯定有我們不知道的好處。”
會議室突然安靜下來。
我看向劉廣成。
隻要他把當初的委托記錄拿出來,把停車費補貼憑證交清楚,這件事並不難。
可他避開了我的目光。
“玉琴,當初確實是你主動說願意幫忙。具體怎麼管,我也沒天天盯著。”
我怔了幾秒。
三年前明明是他三次上門,請我接鑰匙。
如今出了事,卻成了我主動攬權。
工作人員建議暫停個人收費,三天內完成交接。
我當場答應。
回店後,我把賬本、票據和轉賬記錄重新裝訂,又向維修師傅核對日期。
師傅聽完,突然問我:“去年政府給你們老小區的設備補貼,還不夠修水泵?”
我手裏的訂書機停住了。
“什麼補貼?”
“你們劉主任拿著蓋章表來找我開過預算。說街道撥三萬多,準備換整套控製櫃。後來沒找我幹,我還以為換了別人。”
我立刻給街道打電話,申請查閱與本小區水泵相關的公示材料。
對方翻了一會兒,說確實有一筆補貼。
三萬六千元。
領取日期,就在我墊付電機維修款後的第十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