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我的新店開了第六家分店。
父親重新站進後廚。
周念也進了公司,負責門店宣傳。
林薇因為侵吞錢款和持刀傷人,被判入獄。
查封她名下的房產和賬戶後,被侵吞的錢追回了大半。
盛晚棠提出的補償,我一分沒要。
但這些追回的錢原本就屬於我,我沒有拒絕。
我用其中一部分給父親買了房,剩下的錢全部投入餐飲品牌。
我不再是誰養在別墅裏的男人。
我的名字,也不再隻出現在雲頂的點台榜上。
盛晚棠真的追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